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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备查

2025-08-04 15:45 来源:快账

导读: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备查?按照国家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有些资产形成坏账损失是可以在睡前扣除的,有些则是不可以在睡前扣除的;在下述文章中小编老师将会阐述关于企业那些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坏账类型,希望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这些知识对你们理解学习应该都是有所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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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备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及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坏账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备查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要提供哪些资料?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债务人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资料。这些资料用于证明债务人已经无法继续经营,且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从而确认坏账损失的发生。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的证明资料,以及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债务的证明。这些资料用于证明因债务人死亡或失踪导致的坏账损失。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的债务证明,以及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资料。这些资料用于证明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已无力清偿,从而确认坏账损失。

四、与债务人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计划,以及无法追偿的证明资料。这些资料用于证明在债务重组或破产重整过程中,已无法追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从而确认坏账损失。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债务证明资料。这些资料用于证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坏账损失。

请注意,以上所列资料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企业在申报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时,还应遵循相关税收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合规性。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备查?通过上文内容的阐述,相信你们应该对此企业税前扣除坏账的类型应该都清楚的,企业的坏账在税前扣除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在申报的时候也是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度操作的;如果你们对于企业坏账税前扣除实操上还有什么问题,那么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关键词方式免费搜索相关财务课程知识进行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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