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资产组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规则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第24条,若后续资产负债表日出现公允价值回升,且满足以下条件,可转回部分减值损失:
时间范围限制:仅限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减值损失。划分前的减值(如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期间的减值)绝对不可转回。
金额限制: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中的较低者:
资产原账面价值扣除正常折旧后的余额;
当前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发现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是为了反映资产价值的实际损失,并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当资产被划分为持有待售时,其账面价值应调整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这个调整是通过计提减值准备来实现的。
如果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那么差额部分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表。
持有待售资产属于流动资产吗?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因此,持有待售资产属于流动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组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规则是什么?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关于企业持有待售资产在发生减值迹象时,具体转回原则和计提处理方面的知识,相信学员们读完上文内容之后应该已然有所认知的。其实,关于持有待售资产在企业财务上的处理措施有很多方面的知识可以学习的,学员们在日常财务中遇到任何与之相关的问题,都是可以及时来这里找会计老师进行咨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