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猜怎么着?真正的分录得做成两笔,而且每一笔都有讲究。第一笔,视同销售。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注意了,这里的收入金额按你产品的市场售价来,不是你成本价。你成本10块钱的东西,市价20块,那就按20块算增值税。老板可能会骂你:凭什么我白送还要交税?我会告诉他:不好意思,税法里这叫“视同销售”,你送出去的东西跟卖出去一样要交税。当然我这话可能得罪人,但事实就是这样。
然后第二笔,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这里用的是你的成本价。所以你看,一边确认收入,一边结转成本,利润表上就多了一笔毛利。而职工福利那边,借方的应付职工薪酬还得再转一笔: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等于说,福利费最终进了费用。
前面我说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但我再想一想,其实有更酷的做法——如果你胆子够大,直接按成本价结转不确认收入?不行,我劝你千万别这么干。税务局的眼睛是雪亮的,你一旦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就必须按公允价值确认销项,而且这笔收入还会影响你的所得税。当然,你要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低一点,但本质一样。
关键结论:自产产品发给员工,无论你收不收钱,税法上都当你是卖了。所以别想着用成本价糊弄,该确认收入确认收入,该提销项提销项,否则麻烦大了。
还有一个坑,很多会计忘了个人所得税。员工免费拿到产品,这属于非货币性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税。你想想,员工本来开开心心拿个电风扇,结果下月工资条上多了笔税,直接跑来财务室吵架。我建议你在发之前就跟老板说清楚:要么员工承担个税,要么公司代付,但代付也要算入工资里,又得交税。这就是所谓的“税上税”,绕来绕去,最后老板拍桌子:不发了不行吗?
当然,实务中也有简化处理的方式。比如金额很小的福利,有些企业直接借:管理费用,贷:库存商品,同时贷:应交税费——销项,但这样不体现收入,严格来说不合规。你要想睡得踏实,还是老老实实按视同销售走全套分录。
最后我手头有一份自产产品用于福利的常见错误清单,从分录到税务都列了,你要是想要,私信我发你。毕竟这种坑踩一次就够呛,多看看别人的教训,省得自己摔跟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