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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产白芝麻税率

2026-05-19 10:36 来源:快账

导读:自产白芝麻销售税率政策又变了,这次不是小修小补,而是直接动了自产农产品免税的根基。2026年4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6〕17号),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自产白芝麻、花生、油菜籽等油料作物销售,不再自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是改为“备案制免税”。也就是说,只有提前完成自产农产品资格备案的纳税人,其自产白芝麻销售才能享受免税待遇;未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一律按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很多人一看这个政策标题觉得跟自己没关系,但你自己想想,你公司采购的芝麻是不是来自农户,农户有没有办备案,进项税怎么抵扣,这直接影响你的税负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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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白芝麻销售税率政策又变了,这次不是小修小补,而是直接动了自产农产品免税的根基。2026年4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6〕17号),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自产白芝麻、花生、油菜籽等油料作物销售,不再自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是改为“备案制免税”。也就是说,只有提前完成自产农产品资格备案的纳税人,其自产白芝麻销售才能享受免税待遇;未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一律按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很多人一看这个政策标题觉得跟自己没关系,但你自己想想,你公司采购的芝麻是不是来自农户,农户有没有办备案,进项税怎么抵扣,这直接影响你的税负和利润。

变之前怎么做的,非常简单。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个“自产”两个字在过去基本靠一张“自产证明”或者收购方自己填写的收购凭证来确认。农户卖芝麻给加工厂,只要说一句“这是我自家地里种的”,加工厂就可以开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税率是9%。税务局查得严不严?说实话,多数地方就看表面,有张证明、有块地、有份收购合同,就算过关了。但问题在于,这个“自产”的确认标准太模糊。有的农户实际是从批发市场进货转手卖给加工厂,照样拿自产证明;有的加工厂自己没种地,却虚构生产基地骗取免税资格。之前的监管全靠事后抽查,基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很多会计做账的时候,白芝麻收购发票开得顺手,进项税抵扣得心安理得,完全没想过将来有一天政策会收口。

变之后怎么要求的,这次政策说得非常具体。公告第三条明确,从2026年6月1日起,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白芝麻等油料作物,必须事先在主管税务机关完成“自产农产品免税资格备案”。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土地承包合同或租赁协议(面积不低于10亩)、种植品种和播种面积清单、肥料和农药采购记录、田间管理日志(至少包含播种、施肥、浇水、收获四个节点),以及收获后的产量证明(需要村委会或乡镇农业服务站盖章)。备案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需要重新提交材料审核。而且,备案名单会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社会公示,收购方在收购前可以查询农户是否在备案名单中。如果农户没有备案,或者备案信息不实,销售的白芝麻一律按9%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享受免税。更关键的是,收购方从非备案农户收购的白芝麻,不得自行开具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必须取得对方自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按照9%税率开具)才能抵扣。换句话说,过去那种“口头声明+象征性证明”的时代彻底结束了。

对普通会计最直接的影响是什么?我用三句话概括:第一,白芝麻的采购成本可能上升。如果你公司的供应商主要是没有备案的小农户,他们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要么拿普通发票按9%计算抵扣(需要满足特定条件),要么干脆无法抵扣进项税,直接导致采购成本增加8%到9%。第二,收购发票的开具和保管流程大变。过去你凭农户身份证和自产证明就可以开收购发票,现在必须先在系统里查询农户的备案编号,核对信息是否一致,否则开具的收购发票会被税务系统自动拦截,甚至触发风险预警。第三,申报表填写内容翻倍。具体来说,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新增了第六栏“农产品备案编号及金额明细”,需要逐笔录入每一份收购发票对应的备案编号、农户姓名、收购金额和税额。如果你的月收购业务量大,比如每月有上百笔白芝麻收购,光是录入备案编号就够你财务团队忙好几天的。

有人已经吃亏了。河北沧州一家中型芝麻油加工厂,主要从周边农户收购白芝麻,年收购量超过3000吨。2026年5月初,该企业财务负责人听说政策要变,但觉得“过渡期还长,等等看”。结果5月15日,他们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发现系统已经升级:开具收购发票前必须填写农户的“自产农产品备案编号”。财务人员尝试用老方法手动输入身份证号和地块信息,系统直接弹窗提示“该农户未完成备案,无法生成收购发票”。当天正好有一批紧急订单需要入库,财务无奈之下只能先让农户自己去税务局备案,但备案审核需要3到5个工作日,导致采购流程中断三天,损失了两笔大客户订单。更麻烦的是,企业5月上旬已经开具的15张收购发票,因为没有备案编号,税务系统判定为“不合规发票”,要求企业补缴已抵扣的进项税款共17.3万元,还要缴纳滞纳金。企业老板气得直拍桌子,说“以前都没事,怎么突然就不行了”。这个案例给所有会计提了个醒:政策变化不是通知你之后才开始,而是从系统升级那一刻就生效了。

不过说实话,这个政策初衷是好的,但落地执行可能还要一段磨合期。初衷很清楚:把“自产”两个字从虚变实,让真正种地的农户享受到免税红利,同时打击那些通过虚构自产骗取免税的投机行为。从长远看,这能规范农产品流通秩序,保护守法纳税人的利益。但问题在于,备案要求对很多小农户来说门槛太高了。比如田间管理日志,种了十几亩芝麻的老农,可能连字都不太会写,你要他每天记录播种、施肥、浇水的时间和用量,根本不现实。再比如产量证明需要村委会盖章,但很多村委会嫌麻烦,或者跟农户有矛盾,就拖着不给办。如果因为备案流程卡壳导致农户无法享受免税,最终这部分税负就会转嫁给下游加工企业,推高白芝麻的市场价格。而且,电子税务局上的备案模块目前还在试运行,我了解到河南、山东、河北三个试点省份已经出现系统卡顿、信息录入不完整、备案状态更新延迟等问题。比如有农户反映,提交材料五天过去了,系统还显示“审核中”,打电话给税务局也说在排队。至于电子税务局具体哪天切换,各地时间不一样,你关注自己省份的通知,我就不在这里列了。

接下来我拆几个实操细节,大家仔细听。第一个,备案的农户需要满足什么主体资格?公告没说必须是“个人”,也就是说,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这类组织如果自产白芝麻,也可以备案。但条件是备案主体必须直接拥有或租赁土地,并且实际从事种植活动。如果只是流转土地后再转包给其他人种植,对不起,这不算自产,不能备案。所以很多农业合作社需要重新梳理自己的经营模式,确认自己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生产者”。第二个,收购方怎么查询备案信息?电子税务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模块里新增了一个子功能叫“备案农户查询”,你可以输入农户的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会返回该农户的备案状态、备案有效期和种植面积。注意,只有备案状态为“正常”且在有效期内的农户,你才能向其收购并开具收购发票。如果状态是“备案中”“驳回”或“过期”,你都不能使用收购发票。第三个,备案有效期过了怎么办?每年需要重新提交材料,但有一个简易续期机制:如果农户的种植面积、地块位置、种植品种都没有变化,可以直接在网上勾选“信息无变更”一键续期,不需要再次提交纸质材料。这个设计初衷是好的,但实际操作中,很多农户可能忘记续期,或者系统不提示,导致备案过期。所以作为会计,你不仅要跟进自己公司的备案,还要定期提醒合作的农户及时续期,否则影响的就是你的采购进项。

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点:自产白芝麻如果经过初加工,比如烘干、筛选、去杂,是否还享受免税?公告第五条专门澄清了这一点:白芝麻经过简单加工,未改变其基本形态和用途的,仍视为自产农产品,可以享受免税。但如果你把白芝麻压榨成了芝麻油,或者磨成了芝麻酱,那就属于深加工,不再适用自产免税政策,销售时需要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且不能开具收购发票。这一条必须跟你的采购和销售部门提前沟通清楚,避免因为加工环节的界定模糊导致税务风险。我认识一个做芝麻酱的老板,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收购的白芝麻经过清洗、炒制、研磨后还算自产农产品,所以开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直到2025年底税务局稽查才发现问题,补税加罚款一共超过80万。现在政策收紧了,这个坑只会更深。

再说一下发票开具的具体变化。从2026年6月1日起,收购发票的票面信息增加了三个必填项:备案编号、种植地块编码、收获批次编号。其中种植地块编码是你在备案时系统自动生成的一个9位代码,对应农户的某一块具体农田;收获批次编号则是每次收获时由农户在备案系统里申报生成的一个流水号,确保每一批白芝麻都能追溯到具体的种植地块和收获时间。换句话说,税务局现在对白芝麻的监管已经做到了“从地头到发票”的全程留痕。如果你是会计,别以为这只是信息化升级,它意味着过去那种“一笔收购对应多个农户”的合并开票模式被彻底禁止了。你以后必须按农户逐笔开具收购发票,每个农户每次收购一张票,不能把几十个农户的收购金额汇总到一张发票上。财务软件和ERP系统里关于收购发票的设置需要马上调整,否则6月1号之后你连票都开不出来。

很多会计会问,既然备案这么麻烦,我能不能主动放弃免税,直接按9%交税呢?公告第四条明确排除了这个选项:已经完成备案且符合自产条件的纳税人,必须选择免税,不得主动选择放弃免税按9%缴税。只有未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纳税人,才按9%缴纳增值税。这跟一般货物“可选择放弃免税”的逻辑完全不同。为什么这么规定?因为税务局的逻辑是:如果你真的是自产农产品,你就不应该交税,强制你享受免税;如果你不是自产的,你就不应该享受免税待遇。这个设计堵死了以前一些企业“先放弃免税再走简易计税”的操作空间。

还有一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存量收购发票怎么处理?比如你在2026年5月31日之前已经开具的收购发票,但对应的白芝麻实际入库时间在6月1日之后,这种情况怎么认定?公告过渡条款里有一句话:“对于2026年5月31日前已签订收购合同、已支付部分货款且已取得农户自产证明的,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补录备案信息后继续使用收购发票。”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如果你在5月底之前已经跟农户签了合同、付了预付款、拿到了老版的自产证明,你可以在7月底之前补办备案手续,然后继续按老办法开收购发票。但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只是口头约定,那对不起,6月1日之后一律按新政策执行。这个过渡期只有两个月,非常紧张,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现在就启动备案流程,别等到6月了才发现来不及。

再讲一个实际操作中的疑难问题:如果农户既销售自产白芝麻,又销售从其他地方购入的白芝麻,该如何区分?政策要求农户必须将自产和购入的白芝麻分别存放、分别记账、分别销售,并在销售时主动告知收购方哪些是自产的。收购方在开具收购发票时,只能针对自产部分开具,购入部分必须由农户自行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到税务局代开。如果农户没有分别核算,那么所有销售一律视为非自产,按9%缴税。这个“分别核算”的要求听起来简单,但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户来说,操作难度极大。很多农户的地窖里自产的和收购的白芝麻混在一起,根本分不清。所以加工企业的会计在收购时,必须要求农户提供书面声明,说明每一批次的白芝麻来源,并且拍照留存现场证据。否则一旦被税务局抽查到混放,你的进项税抵扣就可能被全额否定。

对了,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附加税影响。增值税变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附加税费的计税基础也会跟着变。如果你的白芝麻采购从免税变为征税,你的增值税税负会增加,附加税费也会同步增加。比如一家年收购白芝麻金额为5000万元的加工企业,如果全部从非备案农户采购且无法抵扣进项税,一年就要多交增值税约412万元(5000万除以1.09乘以9%),附加税费按12%计算约为49万元,合计超过460万元。这个数字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非常大的负担。反过来,如果你能推动合作的农户完成备案,那么这些税负就全部省下来了。所以现在很多芝麻加工企业的财务总监都在动员农户去备案,甚至派专人帮农户整理材料、跑村委会盖章、网上提交申请。这不是热心,这是实实在在的成本压力倒逼出来的。

政策刚发布不到一个月,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出台了配套的《自产农产品免税备案操作指引》,全文一共四章二十一条。但说实话,这个指引里有些细节还比较模糊。比如田间管理日志的格式没有统一模板,各地税务局要求不一样;产量证明需要村委会盖章,但村委会的章是否必须为行政公章没有明确,有些地方用“村经济合作社”的章也可以。另外,如果农户的土地租赁合同是跟二房东签的,也就是跟土地流转公司签的,这种是否被认可,指引里也没有明确答复。我专门打电话问了12366,客服回复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各地可以制定本地实施细则”。所以大家在备案时,最好直接对接自己所在地区的税务专管员,确认具体的材料要求。

还有一个时间节点值得注意:2026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电子税务局将上线“农产品备案信息实时核验”功能。届时,收购方在开具收购发票时,系统会自动调用备案数据库进行实时比对。如果农户的备案状态异常,发票将无法开具或作废处理。这个功能上线后,任何试图绕过备案开票的行为都会在系统层面被直接拦截。所以不要抱有幻想,更不要听信某些“中介”说的可以代办备案搞定之类的话,所有备案信息都在税务系统里留痕,造假不但会被取消备案资格,还会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对于白芝麻种植面积较大的省份,比如河南、安徽、湖北、江西,当地税务局可能会采取集中上门备案的方式,在乡镇设立临时备案点,帮助农户批量办理。建议公司会计主动联系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询问是否有上门备案的安排,如果有,就通知合作的农户去集中办理。如果本地没有这个安排,那就只能逐户督促了。我建议你做一个表格,把你的核心农户名单列出来,逐个跟进备案进度,确保在5月底之前完成至少80%的备案。为什么是80%?因为6月到7月是过渡期,你还有两个月时间去处理剩下的20%。但如果等到6月1日才开始行动,那你就等着补税吧。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这次自产白芝麻税率政策调整,其实是整个农产品增值税改革的第一步。据我了解,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将备案制扩大到所有自产农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未来两到三年内,“先备案、后免税”可能会成为自产农产品的标配模式。所以,不管你公司现在主要经营什么农产品,这次白芝麻的政策变化都值得你认真分析和借鉴。早做准备的会计,能在后续政策扩围时从容应对;观望拖延的会计,大概率会跟河北那家企业一样,被突发变化打乱节奏,损失真金白银。

最后说一个很多人问的问题:如果我是白芝麻的最终消费者,这跟我没关系?不,账不能这么算。增值税是价外税,加工企业税负上升,最终会通过价格上涨传导给消费者。你买芝麻酱、芝麻油、芝麻糊这些产品时,会发现价格在接下来几个月里大概率会涨5%到10%。因为加工企业的成本增加了,他们只能提高售价来维持利润。所以,不仅是会计和农户,普通消费者也应该关注这个政策。当然,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它让真正种芝麻的农户在规范化的框架下享受免税待遇,同时打击那些通过“自产”名义逃税的不法行为。长期看,政策如果能平稳落地,对行业健康发展是有利的。但短期内的阵痛和磨合,确实需要各个环节一起去消化。

我把最近三个月的财税新政整理了速览版,两页纸,包含了本次自产白芝麻税率调整的备案流程图、材料清单和申报表填写示例,你要的话我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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