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学员在微信上问我,说老师我们公司搞工程的,这个月销项税开出去一百二十万,进项税只有九十万,差额三十万肯定要交增值税了,那附加税是不是也得跟着交,我说你这个问题问得特别好,因为很多干工程的老会计都会在这个地方犯迷糊,以为销项比进项多只是补增值税的事,附加税好像可交可不交,或者以为附加税跟增值税的计算基数是一样的就直接乘以税率就完事了,实际上这里面有好几个坑等着你跳,我今天就给你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掰扯清楚。
首先你得明白附加税是个什么东西,附加税的全称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三个小税种是跟着增值税走的,也就是说你实际缴纳了多少增值税,就按这个实际缴纳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附加税,注意是实际缴纳,不是按销项减进项算出来的那个差额就直接交,这里面有细微的差别,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就懂了,假如你这个月销项税一百二十万,进项税九十万,那么你的应纳增值税就是三十万,这个三十万是你这个月需要交给税务局的增值税,然后附加税就是拿这三十万乘以相应的税率,城建税税率按你公司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百分之七、百分之五和百分之一,教育费附加是百分之三,地方教育附加是百分之二,也就是说附加税的合计税率一般在百分之十二左右,当然如果你是小型微利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还能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那就是百分之六左右,所以你这个月需要交的附加税大概就是三十万乘以百分之十二等于三万六千块钱,或者减半的话是一万八千块钱。
但是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点,很多工程会计会忽略,就是你那个进项税九十万里边有没有包含一些不能抵扣的进项,比如你公司搞工程项目,买了一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材料,或者你开了一张发票但是对方单位是个体户给你开的普票你不能抵扣,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你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比账面算出来的少,那你实际要交的增值税就比三十万要多,附加税也就跟着多了,反过来如果你有留抵退税的情况,比如你上个月进项税比销项税多,留抵了五十万,这个月税务局给你退了三十万留抵退税,那你这个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就要注意,因为退过留抵之后,你的附加税计税依据是不能直接按当期应纳增值税来算的,需要调整,这个调整方法各地执行口径不太一样,我等会再讲,你先记住一个原则,附加税永远以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准,不是以账面上销项减进项的那个差额为准。
我做了一个工程项目的账,对方是个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项目在异地,预缴了增值税,回来以后机构所在地申报的时候发现销项比进项多,然后问我附加税怎么交,我说你这个情况更复杂,因为异地预缴的时候已经按预缴的增值税交过附加税了,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的时候,如果总的应纳税额比预缴的多,那补缴的这部分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是要在机构所在地补交的,但是如果总的应纳税额比预缴的少,那预缴的附加税多了也不退,只能抵减以后的附加税,这个逻辑跟增值税几乎是一样的,但是很多人会在这一步搞混,以为预缴的时候交过一次附加税就完事了,回来申报的时候完全不管了,结果被税务局查出来补税加滞纳金,我见过不止一个公司在这个地方栽跟头。
说到坑我就想起我自己以前踩过的一个坑,那时候我刚带工程行业的客户,有一个跨年项目,销项税和进项税的差额很大,我按常规算出了应交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完了也交了,结果到了第二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税务师事务所的老师发现我去年有一笔进项税发票是虚开的,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税转出,这一转出不要紧,去年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全都要重新算,因为进项税转出之后,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变少了,应纳增值税就变多了,附加税也跟着变多,但是当时我已经做了汇算清缴申报了,没办法直接改去年的申报表,只能走更正申报的流程,补了增值税和附加税,还交了一笔滞纳金,虽然钱不多但是特别麻烦,从那以后我每次做工程项目的增值税申报,都一定会在进项税发票里边仔细核对一遍,尤其是那些金额特别大的发票,我都会让对方提供合同、付款凭证、入库单这些佐证材料,确保发票是真实的、业务是真实的,不然一旦出了问题,不仅仅是增值税的问题,附加税也跑不掉。
另外还有一个事我必须跟你说一下,就是工程项目如果涉及简易计税的情况,那就更要注意了,简易计税的工程项目,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那你这个项目的销项税就直接乘百分之三或者百分之五,全额交增值税,然后附加税也就跟着全额交,不存在销项减进项那回事,这时候你如果拿一般计税项目的进项发票去抵扣简易计税项目的销项,那就是严重的违规行为,税务局查到了不仅要补税还要罚款,我有个同行就犯过这个错误,他同时做了两个项目,一个是一般计税,一个是简易计税,他把简易计税项目买材料的进项发票拿去抵扣了一般计税项目的销项,结果税务稽查的时候发现了,因为那个发票的地址写的明明是简易计税项目的工地,他却拿去抵扣一般计税项目的销项,最后被认定为虚抵进项,补了税、罚了款,还影响了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所以你在做工程项目增值税申报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哪些项目是一般计税哪些是简易计税,进项发票要分开归集,不能混在一起算。
当然这个事儿各地税务局执行口径不太一样,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你最好打12366确认一下,比如关于留抵退税之后附加税怎么算,有些地方是直接在当期应纳增值税的基础上减去退税额之后再来算附加税,有些地方是单独算一个附加税的计税依据,还有一些地方要求你如果享受了留抵退税,那么当期附加税可以少交,但是少交的部分不能超过退税金额乘以附加税税率,这些细节你如果不确认清楚,很容易算错,我建议你每个月申报之前,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看一下你公司的税种认定信息,里面会明确写清楚你公司适用的城建税税率是多少、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费率是多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是,你公司注册地是在市区还是在县城或者镇,城建税的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市区是百分之七,县城和镇是百分之五,其他地方是百分之一,如果你公司注册地在市区但是工程项目在县城,那预缴的时候按项目所在地的税率预缴附加税,回来申报时按机构所在地的税率补差,这个逻辑跟增值税的预缴也是一样的。
我再强调一遍,附加税的计算基数是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不是销项减进项的差额,如果你当期的进项税全部都能抵扣,那差额就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但如果你的进项税里有不能抵扣的部分,或者你做了进项税转出,或者你享受了留抵退税,那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就会跟账面上的差额不一样,附加税也就跟着变了,所以你在做申报之前,一定要先把进项税发票的抵扣资格确认清楚,把该转出的转出,把该调整的调整,再计算附加税。
现在回到你最初那个问题,工程销项税比进项税多要交附加税吗,答案是要交,因为销项比进项多就意味着你有应纳增值税,有应纳增值税就有附加税,但是具体交多少、怎么交、什么时候交,得结合你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比如你公司是不是小型微利企业,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项目是异地还是本地,是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这些因素都会影响附加税的计算和申报流程,我建议你每个月做增值税申报的时候,顺手把附加税也一起算了,别等到最后一天才发现附加税没交,到时候逾期了还要交滞纳金,不划算。
我再说一个实操细节,就是你在电子税务局做增值税申报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带出你当期的应纳增值税金额,然后自动计算附加税,但是系统计算的结果不一定完全准确,因为它不知道你哪些进项发票是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哪些是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也不知道你有没有需要做进项税转出的情况,所以你不能完全依赖系统的计算结果,一定要自己手动算一遍,特别是当你有多个工程项目、有预缴、有留抵退税、有进项税转出这些复杂情况的时候,自己算一遍跟系统算的结果核对一下,如果发现差异再找原因,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我以前带过一个刚入行的会计,她完全相信系统算出来的数字,结果有一期系统因为数据同步的问题多算了一笔进项税,导致她少交了增值税和附加税,两个月后税务局打电话过来说她申报有误,她才慌慌张张地去更正申报,补了税和滞纳金,所以我说系统只是个辅助工具,最终你得自己心里有数。
工程行业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处理,说到底就是两个字,细致,进项发票要一张一张核对,销项发票要一张一张确认,预缴税款要一笔一笔记录,申报数据要一项一项复核,你只要把这个流程做顺了,就不会出大问题,而且你每个月都这么做,到了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你会发现特别轻松,因为所有数据都是平的,不需要大动干戈去调账,我记得有一年年底,我给一个工程公司做汇算清缴,他们全年的增值税申报表跟账面上的数据几乎完全一致,我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把附加税的汇算清缴做完了,客户都说我效率高,其实不是效率高,是平时每个月的功课做得好,一点一点的差异都及时处理了,年底自然就顺了。
最后跟你说一个我最近遇到的事,有一个学员拿来一套全电发票的红冲流程问我,说供应商开错了发票,跨月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当场给他演示了一遍,从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全电发票模块、选择红冲原因、填写红冲信息、确认提交到对方确认,每一步都给他讲清楚了,他看完之后说在别处学了一年都没搞明白,其实很多财税问题就是这样,书上写得太理论,实际操作的时候抓手找不到,你只要把流程捋顺了,把关键节点把握住了,再复杂的问题也能一步步解决,所以如果你对全电发票的红冲操作流程感兴趣,最近我整理了一份详细的截图版操作指南,谁要就私我,我直接发给你,保证你看完就能自己操作,不会再被红冲发票这种事烦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