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证监会跟财政部联合发了个文,叫《关于严格执行非经常性损益认定标准的通知》,直接针对企业降本增效费用的归属问题,很多财务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踩坑了。这个政策又变了,而且变得很具体——以前大家模糊处理的东西,现在红线画得清清楚楚,你以前那些“节省费用”往非经常性损益里塞的操作,从今年一季报开始就不好使了。
先说一下变之前大家是怎么做的。很多企业为了扣非净利润好看,把跟降本增效相关的一次性支出统统放到非经常性损益里。比如裁员补偿金、提前退租的违约金、更换供应商造成的合同终止赔偿、甚至老系统报废换新系统的损失,这些明明是为了降低未来成本而花的钱,但因为它们是“一次性”的,就被归类为非经常性损益。这样一来,扣非净利润就剔除了这些支出,显得特别漂亮。再比如有些公司搞“人员优化”,一次性支付了5000万的离职补偿,财务部顺手就把它放进了“非经常性损益”的栏目下,理由是“这不是日常经营发生的”。监管以前对这个问题的态度确实比较模糊,企业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很多人也就心安理得地这么做了。
变之后怎么要求的呢?新政策明确规定,与持续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降本增效支出,哪怕它是一次性的、金额巨大的,也必须作为经常性损益处理。具体来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为降低人工成本而实施的人员裁减计划所产生的离职补偿;为优化网点而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产生的违约金;为替换高成本供应商而产生的合同解约赔偿;以及为提升运营效率而提前处置旧设备产生的损失。这些支出的共同特点是什么?它们都是企业为了优化长期成本结构、提升持续盈利能力而主动采取的措施,跟企业的日常经营策略紧密相关。所以监管部门现在的态度非常明确——这些费用不能从扣非净利润里剔除。你要算扣非净利润,就得老老实实把这些钱算进去,不能因为它是“一次性的”就把它扔到非经常性损益的篮子里。
这里插一句最直接的影响。对普通会计来说,最直观的变化就是——你公司的扣非净利润大概率会变低。以前那些靠“费用非经常化”来调节利润的公司,这回现原形了。我接到一个粉丝的咨询,他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主管,叫刘工(化名),他所在的公司今年一季度搞了大规模的人员优化,一次性支付了员工补偿金3000多万。按照他们之前的做法,这笔钱是直接进非经常性损益的,然后扣非净利润依然维持了增长。但新政策执行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把这3000万调回了经常性损益,结果扣非净利润从预计的1.2亿缩水到了9000万。这一下就出问题了——他们公司有一期股权激励是以扣非净利润1亿为行权条件的,直接就泡汤了,股价跌了快十个点。刘工跟我说“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把裁员补偿算到非经常那边,现在底稿全部重做,还要跟董事会解释为什么扣非没达标”。
有人已经吃亏了,而且不止一个。我关注到一家创业板公司,叫华远科技(化名),2025年年报就把一笔4200万的供应链优化费用(包括提前终止四个仓库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以及赔偿供应商的费用)列为了非经常性损益。今年5月交易所发了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这笔费用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是否属于持续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公司一开始还坚持说是“偶然发生”,结果到6月初,公司自己发了更正公告,把这4200万调整回经常性损益,扣非净利润从8000万直接变成了3800万,勉强没亏,但之前按扣非净利润计算的多个融资指标都受到了影响。更麻烦的是,因为年报数据更正,他们正在进行的可转债发行审核被暂停了,董事会现在焦头烂额。这就是典型的政策变化前没跟上节奏的后果。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节省费用可以算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其实留了一个口子:必须是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完全无关、且不属于持续经营计划范畴内的偶发性支出。比如你公司被政府要求搬迁,产生的搬迁损失和补偿费用;或者你公司因为一场火灾导致生产线报废,产生的资产处置损失;再比如你公司持有的某只股票被强制退市,产生的投资亏损——这些确实跟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但问题在于,很多企业试图把“降本增效”这种核心管理动作产生的费用也归入此类,监管现在明确说“不行”。我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你裁员是为了降低未来的人工成本,这是管理上的持续性优化,哪怕只是一次性裁了很多人,它也是日常经营战略的一部分,不能算非经常。同样你换供应商是为了拿到更低的采购价格,这本质上是供应链管理的持续行为,所以相关的解约赔偿也只能进经常性损益。
不过说实话,这个政策初衷是好的,但落地执行可能还要一段磨合期。比如员工安置费用到底算不算经常性,这个其实要看公司是不是有常态化的员工优化机制。有些传统行业每隔两三年就会因为业务调整而搞一次小规模的人员优化,这种频率之下,所谓的“一次性补偿”其实已经具备了经常性特征。但有些公司是十年都没裁过人,突然因为行业剧变大规模裁员,这种到底算不算持续经营相关呢?目前监管的倾向是算,但实践中还有讨论空间。再比如合同解约赔偿,如果你公司每年都会因为供应商调整而支付几笔解约金,那肯定就是经常性的;但如果真是十年一遇的供应商切换,你也未必能完全说服监管把它算作非经常性。所以现阶段,财务人在做分类的时候,要充分留痕,把业务背景、决策逻辑、相关证据都留好,以便审计和监管问询时能够自证。
再往深了说,这个政策对财务人的日常工作产生了几个非常具体的冲击。第一,扣非净利润的计算口径收窄了,很多以前习惯性的操作需要推倒重来。以前你只要看到“一次性”就敢往非经常里放,现在你得先问自己三个问题:这笔支出是不是为了降低未来的持续成本?它是不是管理层主动采取的优化措施?它是不是跟主营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果三个答案都是“是”,那你只能放进经常性损益。第二,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逻辑得改了。很多公司的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是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以前还能通过“费用非经常化”来调节,现在这条路堵死了,激励方案的目标必须定得更保守,或者直接换用营业收入、现金流等指标。第三,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中对扣非净利润的要求也更难满足了。很多再融资条件明确规定“最近三年扣非净利润均为正”,新规之下,那些靠剔除降本费用来维持扣非为正的公司可能会掉队。有数据显示,仅从2025年年报数据模拟推算,新规全面执行后,A股上市公司中有大约18%的公司扣非净利润会缩水超过15%,其中消费、制造、互联网行业受影响最大,因为这些行业的人员优化和供应链调整最为频繁。
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点:子公司之间的费用分摊问题。很多集团型公司会在子公司层面进行人员调配,比如把一部分员工从A子公司调到B子公司,中间产生的解约补偿和新签合同费用,哪些算经常性、哪些算非经常性?目前新政策没有给出特别细的指引,只强调“实质重于形式”。我的建议是,如果你遇到了类似情形,最好跟审计机构提前沟通,把分摊规则和业务实质写清楚。至于电子税务局具体哪天切换,各地时间不一样,你关注自己省份的通知,我就不在这里列了。
那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怎么做才能不掉坑?我给你三条建议。第一条,重新梳理公司目前已经被归类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所有费用项目,对照新政策逐条检查。你不要等到审计来挑刺,自己先过一遍,把那些“降本增效相关的支出”标记出来,跟管理层和审计提前沟通。第二条,建立一套内部指引,明确哪些类型的支出要计入经常性损益。比如裁员补偿、退租违约金、供应商解约赔偿、系统替换损失、设备提前报废损失,这些都应该默认先计入经常性损益,除非你有极其充分的理由证明它们与持续经营无关。第三条,跟你的审计机构开一次专题会,把2026年年报和一季度报中涉及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全部拉出来再过一遍,确保大家口径一致。我那几位已经吃了亏的粉丝,无一例外都是因为以为“还能像以前那样处理”,结果被审计或者监管问询打个措手不及。
最后我再分享一个我自己的观察。这个政策其实是在传递一个信号:监管对扣非净利润这个指标的纯洁度要求越来越高。以前扣非净利润被戏称为“扣假净利润”,因为它可以通过各种操作把不好看的费用剔除掉。现在证监会和财政部联手,就是要堵住这个漏洞。这对于真正做实业的公司来说是好事——你的经营成果会更真实地反映在扣非净利润里,投资者的判断也更可靠。但对于那些习惯在报表上做文章的财务人来说,确实是少了一个工具箱。不过说实话,这个政策初衷是好的,但落地执行可能还要一段磨合期,尤其是对一些特殊行业的处理方式,比如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周期费用、医药企业的研发管线调整费用、以及互联网平台的业务线裁撤费用,这些到底能不能算非经常性损益,行业内还有争论。我预计未来半年到一年,监管会陆续出台更多细则或案例指引,大家一边做一边看。
核心结论:财务节省费用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降本增效支出(裁员补偿、退租违约金、供应商解约赔偿、系统替换损失等)必须计入经常性损益,不能从扣非净利润中剔除。只有与企业主营业务完全无关、且不属于持续经营范畴的偶发性支出,才能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目前已有公司因错误归类被处罚或导致股权激励失败,所有财务人都应该立即检查手里的非经常性损益清单。
我把最近三个月的财税新政整理了速览版,两页纸,包括这次非经常性损益认定新规的全文要点、执行时间表、以及典型的调整案例。你要的话我发你,直接回复“新政速览”就行,我看到就发。加上金税四期的最新数据接口调整清单,以及数电票红字确认的完整流程变更说明,总共就两页纸,节省你翻文件的时间。我已经有三百多位同行领过了,反馈说比看红头文件管用多了,因为我把每条政策都翻译成了“你该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