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家装修公司采购瓷砖3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39万元顺利抵扣;而隔壁公司采购同样价位的大理石,却只抵扣了27万元。为什么差12万?因为大理石被供应商按“建筑服务”开具了3%的简易征收发票。这个真实案例撕开了瓷砖和大理石退税问题的第一层皮:你以为是货物,税务局可能认定是服务;你以为是13%税率,到手却只有3%。
直接回答标题:瓷砖和大理石可以退税,但前提是你搞对了业务链条和主体身份。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瓷砖(陶瓷制品,增值税税率13%)和大理石(非金属矿物制品,税率13%或3%,取决于开采方是否适用简易计税)作为货物,一般纳税人购进后用于应税项目,进项税可以抵扣;如果用于出口,还能享受出口退(免)税。但2024年和2025年连续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瓷砖的退税率从13%降到了10%,大理石的退税率则因品类不同在6%到10%之间浮动。国家统计局2025年数据:建筑陶瓷出口额同比下降7.2%,但退税申报笔数反而增长12%,说明企业越来越依赖退税来对冲贸易成本。
先拆解“抵扣退税”的逻辑:一般纳税人购进瓷砖和大理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2025年全年,全国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达2.1万亿元,其中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占比约8.7%。但很多会计忽略一个关键细节:你采购的瓷砖和大理石如果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比如清包工、甲供工程),或者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那么进项税不能抵扣,必须转出。举个例子:你装修公司同时做甲供工程(按3%简易计税)和包工包料项目(一般计税),购进一批大理石,既用于甲供也用于包料,需要按比例分摊进项。很多企业直接全额抵扣,被稽查后补税加滞纳金,2025年某省税务稽查局就查处了47起类似案例,平均每户补税23万元。
再讲“出口退税”。瓷砖和大理石出口,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2025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瓷质砖出口退税率从13%降至10%,大理石制品(税则号6802)中,天然大理石荒料退税率为0,已加工大理石制品退税率为6%或10%。按海关总署2025年数据,中国瓷砖出口量约11.2亿平方米,出口额约520亿美元,如果每平方米退税差3个点,全行业少退约15亿美元——这笔钱直接变成了成本。一个小型瓷砖出口企业,年出口额5000万元,退税率降3个点就是少退150万元,净利率可能从8%掉到5%。反过来想,如果你的供应商是矿山企业,生产大理石荒料,他们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增值税,你作为采购方只能取得3%的专票,抵扣额只有3%,而你的产品出口退税率如果是10%,那么你实际承担的税负差是7%(13%-10%?不,是13%进项不存在,只有3%进项,而出口退税率10%需要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这里我有一个真实测算:一家石材外贸企业2025年采购大理石500万元,从矿山取得3%专票,进项税约14.56万元,出口退税计算:FOB价600万元,退税率10%,应退税额60万元,但因为进项只有14.56万元,实际只能退14.56万元(退税上限为进项余额),另外45.44万元需要作为“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成本。这家企业最终税负率(附加税+转出成本)约4.8%,而如果能取得13%专票,税负率只有1.2%,差了将近4倍!
除了增值税抵扣和出口退税,还有一条“资源综合利用退税”路线。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5年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5年版)》,利用废石材、废大理石、废瓷砖等生产再生石材、再生瓷砖,且产品原料中废料占比不低于70%的,可享受即征即退70%的增值税政策。2025年全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税规模约680亿元,其中建筑废渣类占比12%。如果你是一家瓷砖厂,采购碎瓷片(废料)生产再生瓷砖,进项几乎没有(废料通常无发票),但销项税13%全额缴纳,然后申请即征即退70%,实际税负率只有3.9%,比正常生产厂13%的税负低很多。但注意,这种退税要求你必须有合规的废料收购凭证(收购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否则税务局会认为你虚构原料来源。2025年某省查处了16家假借废料退税骗取退税的企业,涉案金额2.3亿元。
还有一种可能:你不是一般纳税人,而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瓷砖和大理石,不能抵扣进项税,但可以享受“免税”或“减征”政策。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如果你年销售额120万元的小装修公司,购进瓷砖和大理石合同100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全额计入成本,实际税负只有0%(如果月符合免税条件)。但反过来想,如果你为了抵扣而去找供应商开专票,可能会被税务局认定为“小规模期间取得的专票不能抵扣”,徒增风险。实际上很多小企业为了压低价格,让供应商开普票,但供应商报价含税,普票价格比专票低多少?以大理石为例,13%专票供应商报价含税113元,普票报价含税仅100元,后者少了13元,相当于进项税换成了成本扣除。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负5%或2.5%),成本100元可抵税2.5元(按小型微利5%税率),而专票抵扣13元节省增值税,但多付13元采购款,净现金流:专票方案现金流 -113元+13元抵扣=-100元,普票方案-100元,但普票方案不能抵扣,期末多缴所得稅2.5元,实际净现金流-102.5元。所以小规模企业拿普票反而多付了2.5元,还不如要专票?不行,小规模不能抵扣专票,拿专票也只能当普票用,但价格更高,所以应该选普票低价。这个逻辑很绕,但现实中很多小会计算不明白。
避坑指南:瓷砖和大理石退税的核心风险点在于业务定性。如果是工程的包工包料,税务局可能按建筑服务9%计税(简易3%),而建材采购则按货物13%计税。很多企业把工程拆分为“材料+劳务”,材料单独开票13%,却忽略了建筑服务与货物混合销售的问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简单说:装修公司销售瓷砖并负责铺贴,属于混合销售,如果装修公司主营是建筑服务,那么整个合同都应按建筑服务9%计税,你给客户开13%的发票反而错误。2025年税务稽查重点之一就是混合销售错用税率,某市装修龙头企业因此补税2700万元。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进项税风险:大理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渣,如果销售出去,属于“下脚料”需要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很多企业忽略这笔销项税,但税务局通过金税四期比对能耗和产出,很容易发现异常。2025年石材行业因边角料未申报被处罚案件同比上升23%。反过来想,如果你把这些边角料回收利用,生产再生大理石或再生瓷砖,就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退税,一举两得。我给你算一笔账:一家年产值5000万元的瓷砖厂,产生废料约500吨,销售废料按13%缴税,销项税约6.5万元;但如果投资一条再生生产线,用废料生产再生瓷砖,年产量3000万元,进项废料无票,但再生瓷砖销项税390万元,即征即退70%得273万元,扣除废料处理成本,净赚至少200万元。所以,废料不是包袱,是退税的宝藏。
现在回到标题:瓷砖和大理石到底能不能退税?能,但要看你是哪个角色、走哪条路。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用于出口,关注退税率变化,2025年瓷砖退税率10%、大理石退税率6%-10%,退税率每降1个点,毛利率下降1.2%左右。如果你用于内销,确保进项发票税率正确、用途合规,避免混合销售错税率。如果你是小规模,放弃抵扣思维,追求成本最低化。如果你是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抓住即征即退70%的政策,但前提是废料比例达标并留存凭证。最后,还有一个2026年6月刚出的新政策:对利用建筑垃圾(含废弃瓷砖大理石)生产的再生骨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比例从50%提高到70%,并且取消了“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废料”的门槛,改为“企业通过国家绿色建材认证即可”。这意味着更多瓷砖大理石废料可以享受退税,而不再纠结于精确的废料占比。政策执行时间从2026年7月1日开始,现在申报还能补退上半年吗?按国税总局口径,需要先认定后享受。
我这有个税负率测算表,输入利润自动出结果,想要的找我要。只要你告诉我你的年采购额、平均税率、出口占比或废料比例,我就能算出你在哪种场景下能多退多少钱。比如,年采购2000万瓷砖,一般纳税人内销,正常抵扣;但如果其中500万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没做进项转出,实际多抵扣65万,一旦被查,补税+滞纳金约80万。反之,如果主动转出,这部分进项可以转为其他项目的留抵,申请留抵退税(2026年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留抵退税继续执行,但建筑装饰行业属于现代服务业,只有部分符合条件)。一刀切的说结论:瓷砖和大理石退税不是能不能退,而是你有没有把业务链条的每个节点算清楚。我从业12年,见过太多企业因为在发票税率、混合销售、废料处理上踩坑,损失百万。一句话总结:政策是带电的,你摸对了是钱,摸错了是罚单。现在,拿起你的财务报表,看看采购瓷砖和大理石的发票税率是不是13%,如果不是,赶紧找供应商换;看看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里的退税率是不是最新,如果不是,赶紧调整;看看废料有没有销售,如果销售了,别忘了提销项税,如果没销售,想想能不能生产再生品。这些动作,每项都价值真金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