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是提示付款期。如果在到期第二天就发起提示付款,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而不是3天应答。若承兑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款且未拒绝付款,也未应答,通常不需要持票人再次提示,系统会按相关规定处理。但如果承兑人明确拒绝付款,持票人可在提示付款期内再次提示付款,以保留对所有前手的追索权。
付款人应该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如果付款人不做应答是同意承兑还是拒绝承兑呢? 承兑日期为记载的以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三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提示承兑日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1.出票后定期付款,是汇票上记载的、从出票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也就是从出票日作为起算日。比如:甲1月1日开具一张票据,在票据上记载“出票后1个月付款”,那么票据到期日就是“出票后1个月”,即2月1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谁提示10日内付款
汇兑时间问题 (1) 定日付款:出票时在汇票上明确写上汇票到期日是2023年7月1日;7月1日之前提示承兑。 提问:如果6月5日提示承兑,那么是6月8日前付款还是7.1日后数三天付款? (2) 出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时写上出票后3个月付款,那么需要我们找到出票日,比如出票日是2023年3月1日,那么往后推3个月,汇票到期日就是2023年6月1日。 提问: 3.2日就能提示承兑还是要到6.1日才能提示承兑?同意承兑后什么时候付款? (3)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指的是持票人必须在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找银行要钱。比如到期日是2023年6月1日。那么提示付款日就是2023年6月1日-6月10日。 提问:付款日是什么时候?还用承兑吗? (4)见票即付的汇票有时间要求吗?
@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问题: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这个时间怎么选择啊? 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答:您提到的“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这段时间是用于计算汇票金额利息的。如果汇票到期日被拒绝付款,那么利息就从到期日开始计算。但如果到期日第10天提示付款,利息就从提示付款日开始计算。 问题:到期日提示付款被拒绝就是从到期日开始计算,哪天提示付款被拒绝从哪天开始算对吗?
老师,如果商业汇票出票日是2020年5月10日,汇票到期日为见票后3个月,这个是啥意思?是承兑人见票后起3个月内付款吗?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有一个提示,承兑日期是出票日起一个月内,是要在6月10日之内提示付款吗?持票人如果在6月9日持票人提示承兑的话,那付款期限是10月9日吗?还是是到期日是10月9啊?书上写的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到期日起10日内,这又怎么理解啊?
现在网银都是自动托收,比如到期当天已经托收,然后第二天显示自动拒付了,这种情况下,我还要再发起托收么
并且我知道对方付不出钱,我可以直接发起追索吗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在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遇法定休假日等顺延。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收到提示付款请求,且在收到该请求次日起第3日仍未应答的,接入机构按其与承兑人签订的协议处理,若承兑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则视同同意付款,反之则视同拒绝付款,遇法定休假日等顺延。
这个说法对不对
那不就有3日的说法吗
所以不太明白老师,求解这个问题
到期当天托收次日被拒付,建议再发起托收,虽然已知对方付不出钱,但再次托收可完善流程记录等。同时,持票人也可直接发起追索,可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线上追索或线下发函、诉讼等方式进行,不过线下追索有一定风险
如果没有发起托收,直接追索了,是可以的吗,有依据吗,操作上合规吗
直接追索存在争议。依据票据法,汇票到期被拒付持票人可追索,但没明确是否需先托收。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须通过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直接追索不符合其规定,实际操作有风险,建议线下追索同时在系统中同步操作。
是在线上直接追索的可以么
这个追索可以撤销吗
对的,可以直接追索,可以撤销
网银可以撤销吗
二次托收是需要手动再网银发起的吗
但是我看网银,到期第二天好像就可以追索了啊,系统里面就有了啊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可以是指网银可以撤销追索是吗
同学你好 对的,是这样的
那就是其实到期后可以再次发起,也可以直接追索,因为网银里追索那一块已经显示了
就看自己公司规定了是吗
同学你好 对的,是这样的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在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遇法定休假日等顺延。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收到提示付款请求,且在收到该请求次日起第3日仍未应答的,接入机构按其与承兑人签订的协议处理,若承兑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则视同同意付款,反之则视同拒绝付款,遇法定休假日等顺延。
那这个说法没有错是吧
没错,这是符合《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正确表述,明确了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期限要求以及承兑人相应的付款、应答等处理规则。
那老师到期日10日都是提示付款期内对吧,那这10日也是到期后,承兑人肯定也是在到期后收到提示付款请求了,那其实如果说到期第二天我就发起提示付款,那他就3天应答是吗,3天之后如果没付款,但是还是在提示付款期内,我还要继续提示对么,这个我不太明白
电子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是提示付款期。到期第二天提示付款,承兑人应当日至迟次日回应,不是3天应答。若在提示付款期内承兑人没付款,通常不用继续提示,可根据后续情况行使追索等权利。
那上面所说的3日是什么意思啊
这个三日是三日未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