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也就是第三方小程序,对方使用的是这一个是吗?是的话,你只确认你们扣除的那部分自己的收入就行 借,其他货币资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我们老板和老板娘各有一家公司,去年老板的公司(A)支付宝转了100万到老板娘(B)的公司的支付宝上,因为B公司去年下半年开始了个新的项目,有工资,社保,房租,水电费等费用,没有钱,所以转过来了,后来我们公司出纳就直接从支付宝提现到基本户上面了,去年我们公司的账是代理记账做的,因为B公司这几年一直都是零申报的,我们公司的出纳也没有跟代理记账那边沟通,那边也不知道情况,银行流水也没有去拉,虽然他们每个月在电子税务局上面申报社保,扣费,也没有来问公司,所以他们只是申报了下社保,财务报表之类的,个税,账都没有做,我今年4月份接过来的时候把前面的工资,费用的账都补上了,去年申报的财务报表也没有去更改,个税也没有补上,支付宝收的款做成了预收账款,听取了一个财务朋友的建议,预收账款每个月确认了一部分收入,但是现在账上还挂着60万,那现在要怎么处理呢?怎么样才能规范化呢?
本人的有限公司预计今年盈利4500万,想要税务筹划。于是询问了财税公司。财税公司告诉我说具体流程:只需要在他们园区那里注册多家10家个体户就行了,个体户的法人不能是自己,只能是亲戚,父母,和朋友,这样通过和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分包合同,或者服务合同之类的,把有限公司利润4500万转移到10个个体户中,并且给每家个体户分配450万利润。通过个体户核定征收把税务完税后,然后把钱从多个个体户的基本户提取到每一个个体户老板的私人银行卡,然后再把私人银行卡的钱取出来在银行柜台存入我的私人银行卡这样就行了,这样就可以少交税税了,要比有限公司交税便宜多了。这样合法吗?会被罚款吗,会要求补交税务吗?税务会惩罚我吗?
下午好,有个财务疑问需要请教: 我目前制作了一个建材服务平台。为了给商场的品牌之间相互带订单,增加收益,有如下几个设计到公账的资金的进出,我不清楚是否能合理规避掉企业所得税。 1.每个商场的商户会往平台充值作为备用金,钱直接到平台的微信商户,我们会提现到公司公账上,这个用剩的钱本质上还是商户的,不属于我们。此时如果商户操作提现,我们就会把公账上的钱打款给他私人账户。 2.平台有一系列的操作,商家下面的销售会不断的拿到带单的佣金,也就是扣除商家在平台上充值得来的积分,销售拿到积分可以当作现金提现。此时,我们就会操作公账把钱转给销售的私人账户。 这个过程会产生企业所得税吗,如何合理规避呢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电器批发零售公司。门店商家也就是我们的客户,他们卖的货款通过pos机器会刷到我们公司。有的金额会对不上。可能有出入,然后就是理论上做账报税会作为我们公司的收入,这种我需要结转成本吗?是按照我们卖给他们销售商品的成本结转?还是按照我们公司实际成本结转啊?我们公司实际也有销售的部分货物走对公。部分走私户收款。之前几个月给代账公司做账。这个月说拿回来给我做。请给出具体建议。还有就是代账如果乱做,拿回来假如实际存货对不上,和银行存款也对不上?我可以继续我接的进货销售做吗?可以不调吗?我有没有责任?据说之前的不能改。老板经常不在这里,我是再仓库办公点,签字出证明跟麻烦
老师,我们是会展公司(小规模公司),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流,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而且后期也会给对方开票,只开一张会展活动费,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跟视同销售无关。收到物料电动车的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5贷:银行5。次月代缴个税→借:应交税费-个税你1万贷:银行1万;这样做会计分录的话,应交税费-个税没法平账会挂有金额?麻烦老师会计分录指导一下。然后其中赞助2万手机平板需不需要入账体现?麻烦老板帮我看一下怎么简单化做会计分录?我们是代账公司的。老师,还有一个问题不明白,我代缴中奖者的个税,已经已现金形式收取,但是代扣代缴是通过公户扣款的,不应该通过“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核算入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