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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违约,支付的违约金,销售方需要开违约金的发票吗?

2025-02-13 16: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2-13 16:15

如果销售合同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此时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构成了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销售方应开具与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等一样类别的发票,在开票系统中选择一样的税收编码,只是在销售货物、服务等名称后面加上“*违约金”进行备注即可,税率或征收率也跟销售货物、服务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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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574 追问 2025-02-13 16:17

有相关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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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2-13 16: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此条明确了开具发票的前提是发生了经营业务并收取款项。在合同已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构成了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此时销售方应开具与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等一样类别的发票。
财税〔2016〕36号文:

该文件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进行了明确。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如果销售合同尚未开始履行,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不构成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销售方不能开具发票,只需要开具收据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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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574 追问 2025-02-13 16:27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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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2-13 16:28

不客气,很高兴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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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574 追问 2025-02-13 16:30

还有诉讼费呢,业务要开给购货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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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2-13 16:32

不用,这个不用开票,是法院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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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574 追问 2025-02-13 16:34

前期诉讼费是由销售方转账的,后期由购货方负责,转还销售方,那交法院开具收据的时候应该开给销售方还是购货方,销售方的账务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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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2-13 16:39

这个是不用开发票的,支付了,计入营业外支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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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销售合同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此时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构成了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销售方应开具与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等一样类别的发票,在开票系统中选择一样的税收编码,只是在销售货物、服务等名称后面加上“*违约金”进行备注即可,税率或征收率也跟销售货物、服务等一样。
2025-02-13
同学,你好
合同没有开始,不需要开票
2026-01-14
按销售货物一样的开税目,名称是延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
2023-05-30
你好,违约金是不需要单独开具发票的
2023-04-06
你好,那个不属于价外费用。因为价外费用要计入成本核算,最后一个理解正确的呢
20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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