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个不属于价外费用。因为价外费用要计入成本核算,最后一个理解正确的呢

老师,请问,经济合同的违约金,是价外费用吗?为什么这个讲义上写的“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还有就是编号15这段话,表述的意思是,销售方违约了,向购买方所支付的违约金,购买方只需要向销售方开具收据,只要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赔偿条款的,销售方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是这个意思吗?
宏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6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8)15日,销售甲产品一批,开具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65000元。同时,以银行存款替购货方垫付运费40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购货方,款项尚未收到。(9)16日,某购货单位将甲产品一部分退还给宏达公司,价款为110000元,增值税额为14300元,公司已开具负数发票,退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10)18日,以新研制产品向某公司投资,该批产品生产成本为200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11)20日,销售乙产品200件,每件标价为不含税单价1000元,给予对方提供八折优惠,并将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同时约定付款条件为“2/10,1/20,n/30”。(12)23日,由于管理不善仓库丢失乙产品一批,生产成本10000元,其成本中耗用原材料比重为60%。编写会计分录(虽然题目不完整,但是只需要写这几个的会计分录,不影响,谢谢老师!!)
老师好,我们与乙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我们是卖方,把货物发给乙方后,乙方没按规定时间付款,我们起诉到法院,最终法院判乙方支付违约金给我们,另外连我们的律师费也要赔给我们,我们已经按照价外费用给乙方开了违约金的发票,律师费只开了收据给他们,但对方要求我们律师费也要开发票。请问,这笔律师费需要开发票吗?对方能都凭我们的收据税前扣除?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合同中涉及甲方向乙方收取或者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的违约金、赔偿金及滞纳金等类似款项,乙方均无权向甲方索取发票;乙方在合同约定价款之外收取的奖励金、违约金、赔偿金及滞纳金等类似款项,属于合同价外费用,应视为合同价款一并向甲方开具发票。 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条文是什么?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合同中涉及甲方向乙方收取或者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的违约金、赔偿金及滞纳金等类似款项,乙方均无权向甲方索取发票;乙方在合同约定价款之外收取的奖励金、违约金、赔偿金及滞纳金等类似款项,属于合同价外费用,应视为合同价款一并向甲方开具发票。 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条文是什么?
你好 社保新增人员以后需要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以后才能 日常申报名单里列出来吗 人数还是没变
你好在吗?请问我是一般纳税人。这个月要开200万的发票。需要多少进项
农户自产自销咸鹅税点多少?
老师:自然人股权转让。税局称2025年8月购进的软件不能一次性按费用扣除,应按无形资产摊销. 现在是2026年3月。向税局申报资料时, 提供修改期末数后的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5年3季度预缴表 2025年4季度预缴表 ,对吗?需要提前进行2025年度汇算清缴吗?
五金粉末涂料 成本需要怎么结转成本呢
1月支付的所得税怎么计提啊?
老师,供货商采取寄售方式销售商品,次月按照实际销售数量和一定比例结算供应商供货款,怎么做分录及税务处理
请问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减免的部分,就是一个季度不满30万转为营业外收入这笔,报年度汇算清缴填哪里
老师您好!企业是生产卫生用品的,老板买手机开了专票回来,那么这个专票的税额能用来进项抵扣吗?
我们准备合作的一家上游企业,我们让他们提供完税证明,然后他们提供不出来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证明,一年都不交一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这类企业有没有什么风险的?
老师,那我后面百度的这个价外费用里面怎么是包含了违约金呢?
稍等,我这边确认一下
老师,您这边确认了吗?是怎么说呢?
价外费用是包括违约金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如果与应税销售行为直接相关,则属于价外费用,需要按照主销售行为项目及税率开具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以及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与应税销售行为无关的违约金,均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
你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判断
以最常见的租房违约金为例。有一种情形是,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后来乙方提前退租。于是,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此时,该笔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有一种情形是,乙方向甲方支付一笔租房意向定金,但到期又未租赁,定金不予退还。此时,甲方收取的定金并未伴随应税销售行为发生,不属于价外费用;还有一种情形是,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于是向后者支付了一笔违约金,此时,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属于价外费用。
老师,意思这个违约金是否属于价外费用,是要分情况来看的是么?只有乙方(承租方)违约了,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作为价外费用,需要和租金一起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么?
你好,是的呢,这个是需要分情况的
老师,那像这个讲义上说的意思是,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也就是销售方违约这种情况,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作为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销售方只需要凭借购买方开具的收据,做费用处理就行?
是的呢,这个是对的呢
老师,那像我刚刚说的那种情况,购买方收到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是做什么处理呢?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合同违约金
老师,只要是收到违约金的,不管是销售方收到,还是购买方收到,都是做营业外收入的吗?这个营业外收入,不也是作为营业收入,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么?营业收入不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
哦,不对,营业外收入,是不缴纳增值税的,是么?
是的呢,营业外收入是非日常活动
老师,价外费用的话,就是跟租金一起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非价外费用的话,就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不缴纳增值税。是吧?
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
老师,还有个问题就是,刚刚说的是增值税这块,那企业所得税呢?老师您看看我发的这个图片上的第1条和第2条,第一条购买方可以凭着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第二条销售方可以凭着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老师,我这样说,是对的吗?
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