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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儿有个企业,他是做建筑工程服务的,主要是给甲方的工程项目提供机械租赁。带操作手,然后现在,税务局这边就说他们的这个合同,他们合同首页写的就是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税务局说他们这个税率适用9%,就是一个设备租赁。但是他们自己一直开的发票都是3%,按简易征收。交税的,嗯,我跟甲方的会计谈了以后,甲方会计说他们这个属于甲供工程,就是我和甲方会计在那个加工工程和清包工。这个定义方面产生分歧。甲方会计说,他们这个技属于甲供工程,就是甲方提供设备材料。然后,嗯,他认为清包工就是提供设备,配备操作手,但是我理解的勤包工就是只配备人员,所以。适合简易征收的三种特殊情况,老项目和甲供工程清包工。我认为乙方都不符合,但是甲方说。嗯,他们这个就是符合。

2025-03-03 11: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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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1:50

清包公是带着人工,有辅助的材料,有设备。但是,你设备租赁出去简易计税。你得符合要求,在营改增之前购买的这个机械才可以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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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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