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申报增值税报表,附表五,附加税情况表,有个留底退税本期扣除额,请问这个数据是来自主表的应纳税额吗?我申报的时候应纳税额和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一致,期末留抵税额为0。

2025-03-05 11:2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3-05 11:22

你好你截图来看一下吗? 你有出口的吗?

头像
快账用户2217 追问 2025-03-05 11:26

没有出口业务

没有出口业务
没有出口业务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5 11:29

你好你没有出口的话这个直接删掉

头像
快账用户2217 追问 2025-03-05 11:31

你说的附加税的直接删掉吗?可是这个是自动取得数,删不掉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5 11:32

你之前是不是有过退税

头像
快账用户2217 追问 2025-03-05 11:34

没有,没有申请过退税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5 11:35

你好,如果你没有过退税的话,这个数据就是有问题的。他不应该抵减。 系统上自动有这个数据,我建议你就去税务局上门申报,问一下税务局看是什么原因产生的。

头像
快账用户2217 追问 2025-03-05 11:36

好的,谢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5 11:36

你好,不用客气的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截图来看一下吗? 你有出口的吗?
2025-03-05
你好, 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与主表“期末留抵退税额”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这两个数据在申报表中的功能和含义是不同的。“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是指在当前纳税期间,经过扣除后剩余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这个数额会结转到下一个纳税期间,作为下期可继续扣除的留抵退税额。而主表“期末留抵退税额”则是反映企业当期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总额,这个数额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税务规定计算得出的。 两者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 1.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在企业的实际经营中,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往往存在差异。例如,会计账上做了发票处理,但实际上系统里并没有抵扣,或者情况相反。这种差异可能导致申报表中的“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与主表“期末留抵退税额”不一致。 2.申报错误或会计处理错误:如果企业在申报或会计处理过程中出现错误,也可能导致两个数据不一致。例如,公式录入错误、结账不及时等,都可能导致申报表中的数据不准确。 3.政策变动或调整: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或调整,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相关规定也可能发生变化。这种政策变动或调整可能导致企业在计算“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额”时产生差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仔细核对申报表和会计账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及时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或调整,确保按照最新政策进行申报和处理。 3.如果发现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向税务机关咨询或寻求帮助。 总之,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与主表“期末留抵退税额”不一致的情况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企业需要仔细核对数据、关注政策变动并及时调整申报和会计处理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024-05-07
您好,是之前申请了增值税留底退税嘛?
2023-04-03
一、“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 1.含义:“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是指在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后,因后续又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需要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扣减的已退还的留抵退税额。简单来说,就是前期取得了留抵退税,本期有了应税收入需要计算应纳税额时,要把之前已经退还的那部分留抵税额在本期应纳税额中进行相应扣除的金额。 2.举例:某企业前期有留抵税额 100 万元并申请办理了留抵退税。本期发生应税销售额 500 万元,适用税率 13%,销项税额为 500×13% = 65 万元,本期进项税额为 30 万元。如果没有“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的因素,本期应纳税额为 65 - 30 = 35 万元。但由于前期退了 100 万元留抵税,假设规定本期需从应纳税额中扣减已退留抵税额的 50%,即“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为 50 万元(100×50%),那么本期实际应纳税额为 65 - 30 - 50 = -15 万元,即本期仍有留抵税额 15 万元。 二、“增值税免抵税额” 1.含义:“免抵税额”是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后,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免”是指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抵”是指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是指出口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而“免抵税额”就是“抵”和“退”之间的一个平衡数。 2.举例:首先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200×(13% - 10%) = 6 万元。当期应纳税额 = 39 -(50 - 6)=-5 万元,即期末留抵税额为 5 万元。免抵退税额 = 200×10% = 20 万元。由于期末留抵税额 5 万元小于免抵退税额 20 万元,所以应退税额为 5 万元,免抵税额 = 20 - 5 = 15 万元。这 15 万元就是“免抵税额”,它反映了企业出口货物在“抵”的环节所抵顶的内销货物应纳税额的部分,虽然这部分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但需要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某生产企业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 300 万元,销项税额 39 万元,当月出口货物销售额 200 万元,退税率为 10%。当月进项税额为 50 万元。
2024-08-06
你好,你是不是有留底退税,然后税务局收回去了?
2022-07-1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