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看,这个人是可以在 A 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同时在 B 公司交社保、发工资的。 实际操作层面 在企业经营中,人员在关联企业间进行工作安排和薪酬福利分配是常见的。只要人员与 B 公司建立了实际的劳动关系,B 公司为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合理的操作。而且财务负责人主要是在税务系统中登记的职责角色,与社保和工资发放的公司主体并不必然要求一致。 法规层面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一个人在 A 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却在关联的 B 公司交社保和发工资。只要符合各自公司的工作安排,并且依法依规进行税务和社保等方面的申报,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

请问 :我是两个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其A上社保发工资,B公司不发工资,那么在B公司申报个税的时候,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什么?也是雇员吗?
老师您好,A公司的老板在B公司也有股份,他有一员工在A公司上班也签了劳动合同,可是他这个员工的社保买在B公司个税和社保申报也在B公司,但是这员工的工资在A公司发的六千,B公司申报个税交社保的反而只发五百元,这样可以吗
本人在A公司就职期间,被借调到B公司现在个税申报中AB两家公司都申报了工资,但B公司不负责支付工资,工资由A公司发放,社保是B公司缴纳的,B公司这笔个税可以申诉吗?
老师,您好!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个法人,员工张某入职到A公司,社保在A公司交,现在张某安排到B公司做工,工资在B公司发,那张某社保在A公司交,个税在B公司报,可以嘛?
您好,在A公司的税务系统是财务负责人,在A公司入职交社保。现在转到A公司名下的一家公司B,社保也转到B。那么这个人可以在A当财务负责人,B公司交社保 发工资吗?
朴老师 我提问的这个问题 第一问回复我现在再仔细想了下,是不是应该是设在境内的常设机构它来去按照25%交企业所得税呀而不是新加坡的A公司它自行申报?老师你再给我看看,我想来想去都觉得不是很对。这国际税收好难,我听课看书都看到眼累。
每家公司都有替票行为?我在这家单位干了2年多,会计口头让我和大家要替票,大家也挺烦的,后续我被公司辞退不分不给补偿,我想仲裁,但是这工作期间我找大家要替票了而且很多,仲裁会盼我一分钱得不到?我当时不知道没票子拿替票是违规的,这法官司才知道,出纳岗位
失业十多年的40岁女,是2026年5月份考完初级会计立马找会计工作还是直接考06年9月中级会计三门?
你好,请问一下我们准备把酒店转给别人,我们是注销原来的酒店好呢让他们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还是说直接工商变更就好了
董孝彬老师,国际税收还有以下问题。 我分不清怎么为什么要去分营业利润、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租金收入这些。以下是我的疑问:我一个境外公司设立在境内的分公司,我的营业利润不就是类似我们居民企业一样吗?我不是也可以有租金特许权收入吗?这些不都是我分公司的营业利润吗?那这里说的要区分哪些是营业利润,哪些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哪些是利息租金收入,这些说的是什么意思?要区分这些不同的收入是不是对未在境内设立分公司的境外非居民企业来说的而不是对像设了分公司的境外非居民来说的?
董孝彬老师,你在吗?我想问国际税收的问题。 1.非居民企业都是指境外的公司,对吧? 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成立的分公司,这个分公司不是我们上面第一点写的非居民企业,对吧? 3.在境内的分公司如果在境内赚钱或者赚了境外的钱但是与境内的分公司有关,那我们就看作是上述第一点的境外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赚了钱从而需要对这家分公司征企税,对吧?也就等同于是已经向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征过企税了,而不需要说对分公司征了一次企业所得税之后又对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再来征一次吧? 4.接第三个问题,境内的分公司按照利润总额交了企业所得税之后,把税后利润汇给境外的非居民企业,这个时候是不是只要扣一笔10%的预提所得税就好了?
老师,我外贸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的商品退税率只有6%和9%,当月采购发票还没到,还如何做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啊?
自己注册个网店,个体工商户,自己给自己交社保,每年都没有流水,会不会被注销?
老师:公司是某某建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有技术咨询这一项,现在能开咨询服务的发票吗
同一份增值税申报表可以更正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