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你公司可让 A 酒店提供以下资料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电费分割单:A 酒店应开具电费分割单给你公司,分割单上需注明你公司使用的电量、电费金额等信息。 发票复印件:A 酒店向国家电网缴纳电费的发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 A 酒店的公章或签字。 同时,你公司还应留存与 A 酒店签订的场地借用合同、电费计算依据、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凭借这些资料,你公司可以将电费支出作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其中几层都是我们集团内部的十几家公司(我们物业公司是其中一家),其余楼层都是正常租用办公地点的公司,物业公司承接整栋楼的物业服务。水电费、空调服务费、网费等这些都是和供应商直接签的整个楼的合同,再由物业公司转售给下游公司。因为我们内部的其他公司,也使用了水电空调网费这些服务,以前就是直接开的发票,他们做费用,我做收入。但这样的话等于我们多了一道流转税(因为我们开给其他内部公司的时候并不盈利),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只用供应商开给我们的发票抵扣的话,就会多缴税。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十九条分摊?可以的话怎么分摊?谢谢老师。
老师您好,我们A公司帐上有一个在建工程,已经办房产证了,但是因为一些成本票还没收回来,所以一直没转固定资产,然后我们成立了B酒店管理公司,A把该房产租给了B公司,A公司没有业务,唯一的收入就是向B收租赁费,后来以A的名义贷款了1000万给B使用,请问我要如何处理,才能把这1000万贷款产生的利息,作为B的费用。
老师,我想请问一下,就是小丽个人和我们公司一起投资建立a充电桩站,然后小丽持有这个项目a充电桩站80%的股份,对这个a项目的运营、建设等其他方面没有决定权,并且不占有公司的股份,等这个a充电桩站有利润了就针对这个项目进行分红,但是公司整体本身上是亏损的,我这种应该怎么做账呢?可以针对某个项目盈利了就分红吗? 而且老板要求账上不能提现资本公积 而且个人投资在账上就会提现我们公司的实收资本增加,到时候等公司本身的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的时候实收资本就比原来的多,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我们公司借用a酒店的场地建立充电站,因为我们不能单独安装一个电表,然后用的a酒店的总电表。由a酒店向国家电网缴纳电费,我们公司把电费再转给a酒店。其中a酒店不能给我们开电费发票,我们公司就不能抵扣成本,这时我们公司应该和a酒店怎么处理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 老师,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所得税自营出口收入,是按开票收入填写吗?
23年的报关单,没有做延期收汇报告,那后期收到中信保赔付款,视同收汇了,这个报告还需要做吗?
老师,我们单位项目验收,来的五位专家,每人专家评审费是1000元,现在给各位专家打款,他们给提供发票,有的开非学历教育~项目评审费,有的开其他咨询服务,到底开什么内容老师,哪个对
公司给个人转的款怎么写分录
老师,这个怎么填?主要是我们工资都是不统一发放,就有些员工急用钱就借没有经过应付职工薪酬,都是计入其他应收款—个人。到清理每个月工资尾数统一发放的时候再从其他应收款——个人来冲应付职工薪酬,这样子就是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如果只取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的借方就会少很多。
老师,*金融服务*售后回租租金利息 这个按照什么申报印花税
月底出口,报关单出了退税联没出,这部分开票但报不了出口退税,这部分怎么处理,量大的话会比较乱
老师,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账上的电脑提完折旧了,有预计净残值,现在想把固定资产电脑卖掉,账务处理怎么做?需要按多少税率缴税?
老师,如果公司买了雇主责任险,哪天发生了工伤,受伤员工要告企业,赔偿费用,那诉讼费用和律师由谁承担
老师,出去跑业务的住宿费怎么走账,税前抵扣能抵扣多少
电费分割单是什么呀?
百度一个电费发票分割单就可以 我这里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