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核定率是多少?

老师节日快乐,请教个问题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季度开票收入未超过30万元,本季度开票金额136786.57元,没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经营所得核定计税依据5.7万元,税率(征收率1.00%),老师请问个人所得经营所得怎么计算本期应税款。是(136786.57-57000)*1.00%,还是直接用5.7万元*1.00%?
老师,定期定额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季度定额63000元,这个季度开了13万多的发票,个人经营所得税应交376元,请问老师个人经营所得所得税年终也和个人所得税一样汇算是吧?年开票总额不超过63000乘以4的话,以前季度所交的经营所得税会退回吗?
老师请教个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经营所得税交纳是以全额度交纳个人所得经营所得税,还是按着核定交纳,比如季度核定1.08万元,季度开票金额20万左右。
个独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为5%,三季度开票10万元,那应该交多少经营所得税呢?
老师您好!个体工商户季度开票46万,个人所得核定征收率是0.1,是小规模,开的是普票,请问本季度应交多少个人经营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谢谢!
建筑公司,预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期末会有余额吗
老师做福利费是要申报个税的吗?
哪些税目做到营业税金级附加这个科目里?
未交增值税,往年的留下的借方余额,现在怎调整做分录
老师,早上好。我在税务系统查询取得发票的数据,想问看看可以进账抵扣的是怎样筛选出来,可以做成本支出的又怎样区分呢?
靠低价和放宽账期去库存,短期内有效,但长期可能会损害品牌价值和利润结构。你以为能稳住市场,但客户可能会习惯低价,以后再想提价就难了。经销商如果长期依赖宽松账期,资金使用效率会下降,整体渠道健康度也会受影响。 那么,财务人在这种环境下能做什么? 你可以测算不同价格策略下的现金流平衡点,评估信用政策调整对坏账风险的具体影响,或者分析海外投资的实际回报周期。老师,您好,怎么测算现金流平衡点?
老师你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是2025年1月至3月,现在11月份开票,现在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那个合同有效期应该是填什么时候???那个个税是核定什么时候?
老师 资产负债表中有个其他流动资产,这什么取数的, 上面有数字 我查哪个明细账可以看到这数字怎么来的
找暖暖老师 A公司100%持股B公司,A公司是持股平台 A公司有分公司C,B公司有分公司D, 分公司C和D都是同一个店铺地址,但是都没有独立核算,财务核算都在B公司,现店铺关闭,计划注销相关分公司和B公司 问:B公司的亏损是不是算A公司的投资损失,未来A公司有投资收益了,这部分损失可以弥补
行政诉讼报告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均可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错在哪里?不懂,翻讲义也看不懂,展开来详细解释。
核定的所得率是5%的
核定的所得率是5%的
你好,10万*5%*5%)/2按照这个来计算。
但是有扣除费用6万哦
核定征税的,没有扣除6万。
为什么不能扣6万?
但是我进去试了一下,又能填这个扣除费用的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9-7-25 实施时间:2019-1-1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深圳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但是我在系统上也能填这个扣除数哦
我没有查到核定征税,可以抵扣累计扣除费用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