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有限合伙企业必须同时有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且至少各有一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通常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通常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这种合伙人结构实现了风险与资本的有效结合。

老师,您好, 普通合伙企业里,合伙人,未经一致同意,该合伙人不得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企业里的普通合伙人是不是也要遵循这个规定,有限合伙人和该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以不用一直同意吗
老师,例如:张三是普通合伙人、李四是有限合伙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张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李四)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人(李四)不参与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在实际中哪些行业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至少有几个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几个普通合伙人?
老师,我单位是有限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A公司和B公司),也有有限合伙人(是自然人),现在我单位要申报经营所得个税,是只需要申报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用不用申报?
有限合伙企业,是既要有有限合伙人和也要有普通合伙人的对吧
一,一季度红冲后,计提附加税是负数你原来做的: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费等贷:税金及附加(出现贷方负数余额)二,4月收到退税到公户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费等三,现在税金及附加是负数,怎么调平直接做一笔冲回负数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做完这笔,税金及附加是平了,但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又有余额了,退回的税款里面是有城市维护建设费的,所以不可能1季度不计提税金及附加吧,怎么做分录才能都平账
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1月购进一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企业以收到的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全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企业购进商品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39万元B.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339万元C.贷记"应收票据"科目339万元D.贷记"应付票据"科目339万元
老师就是是不是企业不可以连续五年亏损
您好,老师,请问如果上年度购买保险,最终结算时需要退费,其中有红字发票,那请问进项税额如何处理及做会计分录?谢谢
老师:企业所得税年报,成本票没有开回来,纳税调增。结果与财务报表比对不符。改财务报表年报的成本是吧?
公司种植甘蔗,分5年收割,第一年收割了1485.93吨,总成本980933.91元,其中收割的1485.93吨中有257吨是留作种苗的,257吨的售价是520元/吨,那257吨种苗记入生物资产,按4年折旧,那应该按成本单价还是按售价单价算入账金额?
一,一季度红冲后,计提附加税是负数你原来做的: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费等贷:税金及附加(出现贷方负数余额)二,4月收到退税到公户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费等三,现在税金及附加是负数,怎么调平直接做一笔冲回负数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做完这笔,税金及附加是平了,但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又有余额了,怎么做分录才能都平账
销项进项都开的现代服务费,印花税按哪个税目申报
你好,采购了一台价值3千的倒角机,能不能直接入制造费用呢
打了官司用老板的欠付的7万。这个钱怎么给法人?还回去。还有交的那个公司的电费。都需要什么资料?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当有限合伙人吗
同学你好 这个不可以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只能当普通合伙人吗?那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吗
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关系 在一般情况下,执行事务合伙人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都是普通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必然是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所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只能是普通合伙人。 不过,在一些特殊约定或理解中,存在不同观点: 有观点认为,在某些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以由部分普通合伙人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合伙人(甚至有限合伙人在特定条件下 )来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但这种观点与主流理解和一般法律规定存在一定冲突,主流观点和多数法律解释倾向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责任承担 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时,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具体来说: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普通合伙人不仅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承担责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还要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 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事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也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过实际操作中,可通过让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利用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特点,一定程度上规避无限连带责任风险 (如蚂蚁金服的股权架构中就有类似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