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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个是参照哪个政策或者文件执行的呢?整栋楼出租去3层,按照从租缴纳的房产税,但是还有3层是自用,请问自用的3层是从价,是要把出租3层的面积剔除的对吧。请问这个政策依据是什么呢?

2025-04-09 13: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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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3:5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20号)规定,纳税人的房屋部分出租、部分自用的,应分别计算缴纳出租部分和自用部分的房产税。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出租部分的建筑面积)×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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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615 追问 2025-04-09 14:42

请问老师,房产税4月10月缴纳,但是11月 12月有新租的,我按照从价缴纳了。但是这部分11月 12月从租的还再按照从租缴纳,岂不是重复缴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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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09 14:44

你好,可以去更正。不用增加,你之前按照从价的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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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20号)规定,纳税人的房屋部分出租、部分自用的,应分别计算缴纳出租部分和自用部分的房产税。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出租部分的建筑面积)×房产原值
2025-04-09
你好,是的,就是这样操作。 但是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而是房产税法本身就有两种,一种就是从价,一种就是从租。有租金的就从租。
2025-04-09
是 原江苏吴江盛泽地税发布的《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的政策解释和相关要求》 二、政策执行说明 3、纳税人有出租房屋的,应划分出租与自用房屋建筑面积,并根据自用房屋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举例:B地块面积为10000平方米、土地单价为200元/平方米、土地总价为200万元。B地块已完成开发建设,完工房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其中自用1000平方米、出租3000平方米。 B地块容积率=4000/10000=0.40,因自用房屋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4,因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应为(2×4000平方米×200元/平方米)÷4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40万元。
2025-04-17
 你好1;      这个是出租方房东来缴纳    增值税和附加税以及印花税和房产税 和土地使用税以及个税  ;  不是承租方哈; 承租方只是缴纳印花税即可 ;     现在不是   3%增值税税率  ; 是看你  这个 住房的话; 月租低于15万是免 增值税和附加税的  
2022-08-19
你好,这个应该对应的是第一条,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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