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请问老师,丙单位的上级公司是乙公司,丙和乙都属于甲集团。甲集团要求,各家起按照上年实发工资总额的1.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的20%上交总公司乙,再有乙上交甲集团。但是乙只给丙单位开了收据。我方是丙方,请问老师,丙单位这部分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么。谢谢

2025-04-10 13: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4-10 13:50

丙单位这部分支出不能在 2024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原因有二:一是乙公司给丙单位开的是收据,不符合税前扣除凭证合规要求,应取得发票才可能扣除;二是丙单位只是将资金上交,未实际用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不满足 “实际发生” 条件。同时要注意职工教育经费扣除还有工资薪金总额 8% 的标准限制。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