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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取得的政府补助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还需要申报收入吗?这个属于纳税调整事项吗?

2025-04-2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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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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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0:02

是的,那个还要交所得税的,不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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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那个还要交所得税的,不需要调整
2025-04-22
你好,这个需要交税的,不用纳税调整的
2021-05-11
你好,这个不需要你调整的。
2024-04-18
您好,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4-04-09
你好 这个属于不征税收入   如果你选择调减 那么他对应的支出也不能税前扣除 所以不如不调整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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