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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申报高企,研发和生产是同时进行的情况,而且可以确定研发出的该设备是要销售的,请问还需要区分研发领料和生产领料,或者我们无法区分领料情况的话,可以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么?请问有无风险?@朴老师

2025-05-07 13:3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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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3:39

需要区分研发和生产。如果你不区分研发和生产,你这个高新企业申报不了 涉及到研发加计扣除 一定要分开 不好意思没看到定向提问 你在提问的时候老师名字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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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77 追问 2025-05-07 13:40

我们有好几个研发项目,而且也包含了人工 折旧 其他费用等,就是材料这里我们没有区分,因为明确研发生产出来该设备要销售,所以直接计入生产成本,不知道可不可以,审计来审查的话我们将这个理由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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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07 13:44

你们生产领用的时候研发部门有领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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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07 13:45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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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07 13:45

如果你把材料不做到研发支出,你研发占比符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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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77 追问 2025-05-07 13:50

研发占比符合要求的老师,就是我们自愿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就不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到时候还得调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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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07 13:53

可以的 可以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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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77 追问 2025-05-07 13:54

那像我们这种情况,这个设备同时研发和生产,领的料我们都计入研发费用,然后等到完工并且销售该设备后看,我们还是再把他纳税调增是么?这样是可以的吧 ?但是这样的话只有销售收入,没有相应的结转生产成本了呀老师,这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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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07 13:55

那你这个设备用在生产和研发,你做账的时候分出来不就行了。根据使用天数来分摊 你研发和生产部门不是一个房屋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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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77 追问 2025-05-07 13:55

我现在就是不知道我材料这样处理的话,高企审计会不会认为不合理,没有区分研发和生产领料不予通过,因为查看了相应的文件没有直接描述,如果没有区分的话可以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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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07 14:03

不合理 研发出来的设备没有材料不合理 少了也不合理 材料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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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区分研发和生产。如果你不区分研发和生产,你这个高新企业申报不了 涉及到研发加计扣除 一定要分开 不好意思没看到定向提问 你在提问的时候老师名字在前面
2025-05-07
你好,你如果不做研发,可以按你说的做
2025-05-07
您好,这个的话,是辅料、折旧、水电这一部分全部计入生产成本;研发费用只归集研发人员工资  这个是可以的,也认可
2024-08-13
关于纳税调增 之前领用材料计入研发费用,销售样机时无需对领用材料纳税调增 。因为研发费用符合相关规定进行扣除,销售样机是正常业务,有收入按规定确认收入、计算缴纳相关税费,不用再调整之前研发费用里的材料成本 。 关于成本结转 如果前期已将研发过程中领用材料等全部计入研发费用,销售样机时不结转传统意义上的生产成本。但从会计处理角度,应冲减研发费用 。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样机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冲减研发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为之前计入研发费用中与该样机相关部分,实务中可按合理方法分摊确定 ) 贷:研发费用 不过,若研发活动符合资本化条件,部分研发支出已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销售样机时,需将该样机对应的已资本化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
2025-05-07
领用材料时: 借:研发支出 ——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当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形成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 资本化支出 如果该研发项目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或者企业无法准确区分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界限,那么领用的材料应计入 “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科目。相关分录如下: 领用材料时: 借: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 期末,将 “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科目余额转入 “管理费用” 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只有当产品正式投入生产,且材料是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时,才能将其计入 “生产成本 —— 直接材料” 科目。在研发阶段,由于产品尚未达到可销售状态,材料的领用与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材料投入有所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计入 “生产成本 —— 直接材料” 科目。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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