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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现在更正申报2024年的个税,出现了这种提示,我应该怎么选择合适呢,就是我之前按零已经申报了,但是我把专项附加扣除我已经也选上扣除了,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选择合适呢

2025-05-12 09: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5-12 09:28

你好,你上面是提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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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375 追问 2025-05-12 09:28

老师提示的是这个

老师提示的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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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12 09:30

如只需对部分人员进行更新,请选择不更新 你是不是只对部分人员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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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375 追问 2025-05-12 09:32

这个更新是啥意思,我是公司人数有50多人,但是我补着更正申报的是一个月的,20个人左右,这样算是部分人员更新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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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12 09:33

你好,是的,这样就属于部分人员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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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375 追问 2025-05-12 09:48

老师,我现在更正申报,发现我公司这几个人已经做了汇算清缴的工作,然后我把这几个人的信息删除了,现在还是报送不成功,老师应该怎么办合适呢

老师,我现在更正申报,发现我公司这几个人已经做了汇算清缴的工作,然后我把这几个人的信息删除了,现在还是报送不成功,老师应该怎么办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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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12 10:09

你好,这个你要找对方撤销个税汇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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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上面是提示了什么
2025-05-12
你好,你这个6万准备在生产经营所得底库还是综合所得抵扣
2024-01-16
你们个人来说,确实是就是不合理,因为单位的原因,发放的晚了,多交了个税。 但是对于税法来说,就是正确的 看规定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2025-02-19
您好,本来就是按年来填的,就是填6万
2025-03-09
你好,你按照每张更正后申报表,逐月调整,就是调整跟申报表一样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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