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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个体户核定征收方式核定收入的标准如下: 1: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不纳税。 2:月营业额2万-5万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纳税。 3:月营业额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其他部分征税不变。 4:月营业额10万元以上: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8%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 是不是个体户是核定征收方式的,就不需要准备企业成本,也不需要做账?

2025-05-1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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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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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21

是的,对的,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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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对的,是这么做的。
2025-05-13
你好1. 这个是定额; 你们地方的规定来的; 按照你们地方要求分段来考虑 缴纳税费即可  
2023-03-24
你好;    你们要看你  实际的金额来计算的 ;  你们是核定的; 一般是根据 定额金额*征收率或者是 实际开票金额*征收率计算的  
2022-11-17
同学你好 按核定的来计算缴纳
2024-06-11
同学你好 按24万来计算的 这个是应纳税所得额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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