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不需要完税证明,拿着这个发票就能做。

请问一下老师,我是拍卖公司的,委托方委托我们拍卖东西,东西卖出去了,我们需要扣除佣金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然后把剩余拍款付给对方,上个月我已经把钱付了,这个月才把佣金保险费做无票收入,做个税分录,我把成交确认书和银行回单付在11月的单上了,这个月做无票收入和个税就没有单可以附上了,请问我可以把11月上成交确认书拿回来附在这个月的无票收入的单上,11月只有付款银行回单行吗,或者不拿回来,自己做一个总的明细表格附在12月做无票收入凭证
老师,公司购买车险,交强险和车船税一共支付1360元,其中车船税360。发票开具1000。如何做账呢? 是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吗?另外,缴纳车船税需要什么证明入账吗?还是就是保险机构开具的发票
这张发票入账可以直接1310吗?必须不需要其他的资料佐证? 发票上传不上来,就是车辆保险费950,还有一个备注在车船税360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问题,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的,我们估算了一下今年最终的利润总额是20万的,我们刚刚买一台小汽车是30万的,如果想享受上述的政策,我们只能抵今年的20万,但我们的车是30万,剩余的10万能不能留以后年度再享受一次性扣除呢?第二个问题是,车是含增值税是30万,车辆购置税是2.9万,还有车内的装潢等费用是1.5万,这3个我们是小规模的,应该全部计入车的原值对吧?30+2.9+1.5=34.4万直接入固定资产原值吧?另外有些保险费和车船税是计入管理费用和税金及附加的,对吗?第三个问题,机动车销售发票给了我们第一和第二联,我在装订凭证的时候应该装订哪一联呢?
我是上海的一般纳税人,在河北承包一个工程,需要给客户开具建筑服务工程款9%的增值税专票。三月份开具一张30万发票,没有提示开外经证,3月份的增值税已经在申报了,税款也缴纳到上海的了。12月份又开了12万的发票,开具这张发票时也是开建筑服务工程款,但是开票时税务局提示要开具外经证,有外经证号才能开票。所以我申请外经证,也在河北做跨区域预缴了2%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现在河北那边话来找我,当时3月份开的30万也要交税款,河北承包工程的那家公司必须要看到我完税证明。才给我结账,他现在扣了我30万的那笔税款还没有打给我。现在要是再交河北那笔税款的话,我不就是重复交税了吗?现在要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