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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想咨询下 国企代政府建的项目,国企是建设方,项目发包给施工方,施工方开发票给国企,国企抵扣了进项税额,工程款挂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现在这部分资产政府要求移交给主管单位,如果这部分项目不开票给主管单位 那我们之前抵扣的这部分进项税额要做转出吗,还是我们现在移交项目,直接开票给主管单位,这样在税务上更合理些,麻烦老师帮忙解答一下

2025-05-26 16: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5-26 16:57

建议直接开票给主管单位更合理。不开票且不转出进项税额有税务风险;不开票只转出进项税额,会使主管单位缺入账凭证,企业税负增加。而直接开票,既符合税务合规要求,保障增值税链条完整,又能让财务处理更规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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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627 追问 2025-05-26 17:11

老师,有个问题是主管单位局,他们不需要发票,他们就只想要一个这个项目资产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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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26 17:22

同学你好 不要发票也得正常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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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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