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授予子公司员工子公司的股权,在个别报表中应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股份支付,甲是乙的母公司。甲与乙公司员工签订股份期权,满足行权条件,乙公司员工可向甲公司够买乙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不应该算在现金结算么。
1.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向其子公司(乙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授予其自身的股票期权。对于上述股份支付,在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是( )。 A.均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B.均作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C.甲公司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乙公司作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D.甲公司作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乙公司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答案】A 【解析】本题属于集团股份支付,甲公司在职工行权时,最终付出的是自身股票,所以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乙公司没有结算义务,所以也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乙公司没有结算义务,所以也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这句话如何理解
老师,如果母公司A下属子公司B和C,B对C的员工给予一项现金结算股份支付,是否也构成了C的股份支付(权益性)?
如果母公司A下属子公司B和C,B对C的员工给予一项现金结算股份支付,是否也构成了C的股份支付(权益性)?
老师,股份支付中,母公司是现金结算方式的,子公司权益结算,那么合并报表中是按照现金结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