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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业务中,特约商户为什么只能给支付机构开具普票?而不能开具专票?

2025-06-17 20: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6-17 20:15

您好,因为这个业务没有发生,只是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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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00 追问 2025-06-17 20:16

特约商户给支付机构开票,已经是最后一个环节了,比如持卡人在特约商户消费了500元,然后特约商户给支付机构开普票500元,为什么只能开普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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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6-17 20:17

因为预付卡业务中,最终消费或个人消费一般不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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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00 追问 2025-06-17 21:03

但是是开票给支付机构的呀,也是向支付机构收钱的呢,为什么不能开专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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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6-17 21:07

预付卡业务中,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因为预付卡的消费通常针对的是最终消费者或个人消费,这类消费一般不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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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6-17 21:07

这种就是税法规定的,也可以认为这个业务不具有流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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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这个业务没有发生,只是预付卡
2025-06-17
同学你好 这个预付卡的税率是不征税
2023-06-28
老师正在处理,请稍等
2023-04-19
同学你好 这个就,特约商户就是指定的消费的那个商户
2024-03-13
你好,销售多用卡时,开票方和纳税方的不一致主要是由于交易结构和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以下是可能的原因和操作方式: 交易结构:在多用卡销售的交易中,支付机构作为中介,为消费者和特约商户之间提供支付服务。支付机构与特约商户之间通常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这种交易结构下,支付机构负责处理支付事务,并为交易开具发票,而特约商户则承担纳税义务。 法律关系:开票方和纳税方的不一致也源于支付机构和特约商户之间的法律关系。支付机构作为支付服务的提供者,为消费者和特约商户之间的交易提供便利,但并不直接参与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因此,支付机构负责开票,但纳税义务由特约商户承担。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合规性和税务透明性,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操作方式: 明确合作协议:支付机构和特约商户之间应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开票和纳税责任。 税务登记和申报:特约商户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进行税务登记,并按时申报纳税。同时,支付机构也应对其开具的发票进行合规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信息共享和协作:支付机构和特约商户应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确保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这有助于双方共同应对税务审计和监管要求。 总之,销售多用卡时开票方和纳税方的不一致是由于交易结构和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致。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明确合作协议、遵守税收法规、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以确保合规性和税务透明性。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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