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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税务局发布的15号和16号附件有不

2025-06-29 21:3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6-29 21:42

您好,2025年税务局发布的15号和16号附件尚未公布,因此目前无法提供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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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65 追问 2025-06-29 21:42

好的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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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6-29 21:42

不客气,很高兴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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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税务局15号文可能指多个文件,较为常见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相关介绍如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2025年6月26日发布,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公告规定了应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范围,包括网络商品销售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等。还明确了境内外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报送主体,规定了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报送的基本信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等内容,以及报送时间和方式等,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2022年3月24日发布,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5-06-29
您好, 你是指打印那个表格,是吧
2024-09-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提到,除经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下列出口货物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原油; 援外出口货物; 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 糖。
2024-11-19
你好,你们是一个月发放多次的工资,这个是要合并计算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的
2020-10-26
你好 这个月不报税是这样操作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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