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纳税的具体政策文件号,通常会随着时间和税收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截至我所知的信息,没有特定的“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纳税”的独立文件编号可以直接提供。 然而,中国的税收政策和规定通常由国家税务总局以及财政部联合发布,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税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可能会在相关的政策文件中提及。这些文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各种通知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老师,这个政策现在有吗?
老师,关于企业所得税一般实行汇总纳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如果设立的是“跨省市总分机构”及“二级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要求,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由总机构(总公司)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总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上面这段话中的一般实行总公司合并,与后面的但是的内容,区别是什么?
批发业是属于税务行业的什么业?我收到这条短信,需要怎么做? 风险信息描述:经分析,你企业可能符合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请您及时核实企业的行业类型。如确实符合政策,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您可延伸阅读以下政策细节: 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我们跨省的分公司不能投标,没有资质,所以没有收入,但是又独立核算、有工资并且也购买社保。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57号文件第三和第四天情形存在矛盾,那我们这种情形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呐?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19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 2022年第2号 老师 看下这个文件,和山东有关系么
老师,我们公司后面每个月要收几十万的居间费,是用小规模,还是个体户公司开票比较好,要交多少的税啊?
老师 我们单位外地驻扎员工每个月给4500餐费补助.月月都有 基本工资5000 我怎么申报个税不用交税
老师您好,公司有名员工离职,老板不想招人,想让我兼职,把离职岗位员工工资的三分之一补偿合理吗
老师,公开招标专家抽取完,里面没有通知结果,这个合理吗
一般纳税人开小规模,按多少缴税
老师请问:这是我们的诉讼请求,我们是原告还未开庭(我们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租金 50000元 、违约金9000元 、占用费为 70000元、律师费 9750 元、保函保险费 400 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1、我在账上直挂账租金50000元和违约金3000元;2、这个月又支付了第三方律师费 9750 元(已开票)、保函保险费 400 元(已开票)同时还有支付给法院的诉讼费(未开票)、保全费(未开票)合计2000元。3、占用费未挂账。请问1、我挂账金额是否应该这个月调整一下和我们的诉讼请求一致?未挂账的、少挂账的是否挂上,还是说等到开庭后法院判决结果下来了在进行调账?2、目前这个月已付的金额我是该做其他应收挂在被告名下还是怎样呢?
为客户买的火车票可以报销么
10月份补8月份的社保医保可以吗老师
朴老师,想问问一般去事务所和他人交接需要注意什么?
是不是10月开始,火车票没有纸质,电子的,是不是要开公司抬头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