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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旗下有两个分公司其中一个分公司第一年属区域要求就地缴纳申报企业所得税,单独申报企业所得税,那么总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只需要包含另一个分公司的数据对吗从业人数也不需要包含另一个分公司对吗当时候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直接在所属区局单独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分公司第二年才做的汇总纳税备案

2025-06-30 14:2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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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4:25

是的 包含 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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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对的,你理解正确。
2025-04-14
对,总公司申报的时候不用再合并了
2024-10-28
你好合并到总公司一块申报就行 可以看一下你的税种认定,应该是没有这个所得税
2025-05-13
不会的,分公司不会的
2024-01-12
image.png 老师,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第一年汇总到总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分公司那边寄无法申报所得税,第二年我也备案了也是汇总到总公司缴纳,第二年是不是要分公司先预申报所得税,后面汇算清缴时再合并到总公司申报所得税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第一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如果已备案且属于汇总缴纳的情况,通常是需要分公司先预申报所得税,后面汇算清缴时再由总机构统一汇总清算。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汇总纳税企业实行 “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由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不过,如果企业符合一些特殊情形,如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或者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等,可以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不需要进行预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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