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 A 那里租赁叉车且由其操作,通常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大类。因为既提供了叉车这种运输工具,又提供了操作服务,类似于交通运输业中的程租、期租业务,是将运输工具和操作人员一并提供,满足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达目的地等交通运输服务的特征。 关于发票和个税的问题,若个人 A 无法开具发票,你单位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8 号第三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个人提供叉车租赁并操作服务,属于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行申报,支付方无需代扣代缴

老师,我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主要从事煤碳运输,我们自己没有车,运输是从煤厂通过网上货运平台运至铁路,再通过另外一个集团公司用铁路火车运到目的地。我们是和托运方直接签字运输合同,是承运方。请问我们可以给托运方开9%的运输发票吗?
老师,现在很多大厂子都是解除劳动用工合同,换成临时工了,他们是怎么操作的,你知不知道,难道还要在临时工的工资里扣除开发票的劳务费的税费吗?劳务费的发票得需要临时工个人去代开,然后我们在个税系统里申报劳动报酬,代扣代缴个税,然后从其工资扣除?这样是符合税法规定,但是实际上大厂子没有这样去操作的,很多临时工并没有开发票给公司,也没有扣除税款。
老师,请教您一个问题,我们公司租赁我们员工的车,每个月给他支付5100元这个是需要员工去税务局给我们代开租车发票吧,这个税率是多少,另外我们需要给他申报个税吧,如果申报是按什么类型给他申报呢,来年个税汇算清缴他这部分收入用合并工资薪金申报吗
老师您好,有两个问题请教: ① 我们支付一人的摄影摄像服务费,他代开发票给我们,个税体统提示需要代扣代缴个税,请问我们代扣代缴个税收入是按价税合计还是不含税收入确定为他的劳务报酬收入呢? ② 工地施工员工,没有社保,是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吗?
老师们,今年3月刚成立的小规模物流公司,业务不多,所以没招聘正式员工和司机,也没有买货运车,所以从3月份找第三方平台发布运输服务信息,那个平台上就有司机会联系我们,截止目前已经为客户服务运输了十几车,每次都是等待司机把客户的货物运输到达确定没问题了我们有项目负责人私人垫付私转给司机,司机会接下一单运输服务原因,不会给我们去税局代开发票,但谈价时只扣了3%点的税金,我们办公点也距离运输起点和终点都比较远,司机的个人身份证号给我们也不划算搭车费去税局代开发票,请问我们能否按照临时员工个人劳动报酬所得在每月个人所得税申报里申报了?就司机的这个工资当做是我们的成本行不行?
个人付款,但是要求开公司抬头,实际发生业务也是跟公司合作,可以开吗?
个人付款,但是要求开公司抬头,实际发生业务也是跟公司合作,可以开吗?
猪肉牛肉和鸡蛋在商品流通环节销售是不征征增值税的,那么开发票上面税率是填免税还是零税率?
老师,小规模企业如果季度收入超过90万会强制变成一般纳税人嘛?
老师 您好 我目前是待业状态,因为身体原因休息了大概得快两年了。之前有过一年私募基金代理记账会计助理的经验,有初级会计证,但是现在也快忘没了。我打算学完四十期去找工作,准备往成本方向发展,之后也想走财务bp。请问这两个方向冲突吗?我要是往此方面准备,现阶段我把重点放在哪里呢,学习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呢,后续我还要报什么课程吗?
老师,业务招待费超出限额部份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
老师,这个月开票金额为5168636.32,税额为769574.52 ,税负率为3%,需要勾选多少进项发票
老师,想问一下就是,比如装修一个办公室,老板出资了200万,然后这个款项用来装修买了各种物品,这个怎么做分录了
老师,我的其他应付款都报表死活对不上咋办啊[流泪]
老师,我这有三个门店,我三个门店现在都是个体执照,名字不同,法人不同,经营范围一致,我想了解下注册小规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执照我应该怎么用这个执照运营这三家门店最合理,我不懂这个企业执照,有什么说法吗?我注册资本就想做最低的
老师对于个人提供的哪些是经营所得,哪些是劳务报酬可以具体描述一下么?怕自己分不清楚。或者是文件有说明的?
那像这个情况个人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属于经营所得,我们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他无法提供发票,我们直接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就可以是么?
是的,若认定为经营所得且无票,汇算清缴时需纳税调增。 经营所得: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个体工商户、有偿服务、承包承租等)取得的所得,更侧重经营成果。 劳务报酬:个人从事特定劳务(如设计、表演、咨询等)取得的所得,侧重劳务行为本身。 区分核心:前者是 “经营活动”,后者是 “独立劳务”,具体可参考个税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