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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劳务派遣公司既有一般计数税,又有差额征税(服务费开增票,代收代付开普票),那收入的中确认,代收代付的普票是不是也要算收入,同时代发放的工资要进成本,要与普票的金额相一致,对吗?对于这种代收代付工资的派遣公司什么情况下选一般计税呢?2 如果是分包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是只有服务费,用一般计税,没有差额计税? 开票计收入,收到票计成本,进项可以全部抵扣? 3 针对2的情况是不是和人力外包公司的情况是一样的,可以参照人力外包公司的账务处理? 4 如果公司有帮别的单位请钟点工,临时工,是不是可以根据银行付款水单直接入成本,还是需要他们去税务代开发票,才能入账呢? 5最后劳务派遣公司财务做账的注意事项是什 么?比如收到的房租,物业费用进项可抵吗?
老师您好,想咨询三个问题。我们是做规划设计,没合同,假如年初到年底,一共收到预收账款200万,对方一直不开票说以后再开,我们也为对方服务了,也值他们付的款项,所以12月底想确认不开票收入。1:我们平时开出发票的项目名称是:专业技术服务,请问这200万的无票收入需要交印花税吗?印花税到底是按什么确认交不交?2:以前的工资全入了管理费用,其实在收到预收账款时,人员工资已经是劳务成本了,只是没确认收入,就记入了管理费用,现在12月确认收入时,如果只把本月工资计入劳务成本,这成本费用就太低了,怎么办?还有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计入劳务成本吗?3:公司注册资本10万,确认收入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假设按100万计算,第一次提取盈余公积金,按10%计算,10万,就会远超(注册资本的50%)5万,那怎么提取,是严格遵照法定提取10%10万,还是只按利润的一半50万来提取10%5万?谢谢,麻烦老师了。
老师 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用系统差额按5%差额开具发票,假如应收账款1000,工资950。票面税额2.38,不含税收入997.62。这个怎么入帐?是不是:借:应收帐款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97.62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38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950贷应付职工薪酬950。是用销项税还是简易计税? 还有按5%差额计税方法下,企业取得的如差旅住宿专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对吗?我看到之前会计将税额计入销项税额,也将取得的专票进行了抵扣。所以特此求老师解答!谢谢
我们公司有个民生项目,工程200万,现公司已经开发票200到政府拨款了,问题是我们成本要怎么入账,全是请老百姓做的劳务,有做几个月的,有做2-3天的,都是临时工,70-80岁的老人,这个要怎么解决成本的问题,叫他们去开发票也不现实,太多人了,请问用平时支付的工资花名册可以吗?金额有点多
我们是外账,针对这个问题请问有没有合适的方案处理。 物业公司,然后一直有开租金票出去,现在就是说由于发票限额等问题,造成发票不够开。一整栋楼1到10楼都是我们出租出去的。想注册多个公司开票。那么问题来了。因为租金发票具有月份连贯性,不可能A公司开到24年1月不够开,就换B公司开2-3月吧。针对这个问题有没有合适的规划,解决方案,谢谢。(不考虑增加发票额度,因为增加了,也会低下来,又不够开,没办法解决核心问题) 还有就是,我们公司注册在本栋3楼,再注册在同一栋楼开票出去不知道合理不。而且取得的房东租金发票也是问题。(房东租给我们也是一整栋,如果分2家公司开票,那房东给的租金发票又怎么切割入账做成本呢。
您好,应纳税额=(收入 - 合法扣除成本)* 税率 开票金额= 收入全额(差额在申报表中扣除,发票按全额开具) 2.允许扣除的成本,必须同时满足:实际支付 %2B 合法凭证(缺一不可)。 例:工资(银行流水 %2B 工资表)、社保公积金(缴纳凭证)、分包款(对方开具的发票)。 3.暂估人工≠实际支付,不可扣除的,风险:无凭证 = 虚列成本,可能被认定偷税,面临补税、滞纳金(每日 0.05%)及罚款。 4.后期成本出问题(如剔除工资),立即更正申报:补税 %2B 滞纳金(按少缴税款计算)。 发票处理:如果涉及发票金额错误,跨月需开红字发票冲销,重开正确发票。 5.我信按实际支付且有凭证的成本扣除,严禁暂估或虚列;出问题及时补税、更正申报,保留好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