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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是国内公司,分包方也是国内公司,项目所在地在吉尔吉斯,施工内容是土建工程,总包方要求分包方提供增值税零税率普票,问题1:增值税零税率普票开具需要向税务主管部门备案吗?如何备案?问题2:分包方开具收入零税率发票,采购在国内进行,收到进项专票?然后相当于就是只有进项没有销项?无需缴纳增值税?跨国的这种业务存不存在异地预交增值税?问题3:为什么会有零税率一说,这个是符合哪个政策?

2025-07-16 08: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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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08:48

1,现行政策规定已明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需提交建筑合同、工程项目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如施工地点在境外的书面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2可以收专票,有进项没有销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需要异地预交 3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工程类服务免征增值税 适用主体】 为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境外建筑、工程类服务的企业。 【政策规定】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免征增值税。 【适用条件】 1.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工程分包方应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证明、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作为跨境销售服务书面合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3.纳税人发生政策规定所列跨境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的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再办理备案手续。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应予补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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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692 追问 2025-07-16 08:55

你好老师,采购方收到进项发票,是需要正常认证,然后再做进项税额换出?这个进项是不是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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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7-16 09:01

你好 第一个材料办理报关符合要求的可以退税 如果能退税的话,选择退税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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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692 追问 2025-07-16 09:07

我看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4上面明确规定,建筑服务适用于免税(非零税率),销项免税,进项税不可退(需转出),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个进项税额我们是不可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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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7-16 09:09

销项免税不退税的,对的是的,认证之后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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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692 追问 2025-07-16 09:14

那相当于我们这个业务只能是开具免税发票,不能开具零税率发票,然后进项不可用,需要认证之后进项转出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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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7-16 09:18

对的是的,他是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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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政策规定已明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需提交建筑合同、工程项目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如施工地点在境外的书面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2可以收专票,有进项没有销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需要异地预交 3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工程类服务免征增值税 适用主体】 为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境外建筑、工程类服务的企业。 【政策规定】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免征增值税。 【适用条件】 1.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工程分包方应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证明、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作为跨境销售服务书面合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3.纳税人发生政策规定所列跨境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的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再办理备案手续。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应予补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5-07-16
你好,同学。 购置 税是计成本,不抵的,你可抵的是进项税额。 你是取得当期计入待抵扣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处理的。
2020-09-28
同学你好,稍等看下
2023-03-15
你好,这里是不可以抵扣的
2021-03-01
1借银行存款367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其他业务收入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250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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