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出售土地转让权可差额计税,适用 5% 征收率。依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一般纳税人转让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 土地成本中政府返还安置成本通常应冲减土地成本。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应以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减去因受让该宗土地政府以各种形式支付给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后予以确认。各地也有相关具体规定,如苏地税规〔2012〕1 号、大地税函〔2008〕188 号等均有类似要求
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益,包括熟地、生地价)、拆迁补偿费(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或称以房补房、以房补地)、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利息、土地延期开发违约金等。 1.上述费用分别由哪些部门收取,具体如何构成,是什么性质(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有什么用途?开具什么票据?是否可以作为土地价款扣除?各地还有哪些费用? 2.哪些费用无法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拆迁补偿、征地补偿,特别是实物补偿有哪些形式,由哪些费用构成,补偿协议如何签订,补偿标准如何测定。实物补偿按什么价格确定销售额,房屋拆迁的成本是否包含土地价款? 4.各地在土地出让环节还有哪些与土地价款有关的规定? 5.对于土地价款扣除范围的问题,各地是如何理解、如何执行的?存在哪些难点?各地在执行其他税种政策时如何规定? 6.是否剔除用于出租的、自用物业面积? 7.后期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对以前已扣除的金额追溯调整? 8.如果存在以财政补贴或其他返还的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如何确定扣除的土地价款金额? 9.如果转让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如何进行扣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请问老师,前3个项目都要乘以企业销售不动产的百分比计算吗?
甲房地产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万元,财务费用中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的利息支出为250万元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销售取得8000万元,销售过程中的相关税金160万元,当地政府开发扣除比5%,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加计扣除比例20%(1)计算土地税增值额(2)土地增值税的增值率(3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2.某房地产公司2021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人600万元,家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400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5万元。(2)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铜,当年收到全部款项,共计20000万元,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如下:开成本为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为3000万元,利息支出为150万元(不能够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相关税金为1100万元,其他费用为800万元,加计扣除额为1600万元(当政府规定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要求:(1)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税税额。(2)计算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2.某房地产公司2021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人600万元,家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400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5万元。(2)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铜,当年收到全部款项,共计20000万元,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如下:开成本为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为3000万元,利息支出为150万元(不能够提供机构的证明).相关税金为1100万元,其他费用为800万元,加计扣除额为1600万元(当政府规定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要求:(1)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税税额。(2)计算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零基础转行会计,想39天后找会计工作,怎么规划学习?
老师,我单位收到的利息,我记到了其他收入里,年末结转的时候,为什么看不到这笔钱呢?而我收到的其他收入有一笔项目钱,年末结转数却有这笔钱的数,这是为什么?
老师,你好,以前做一个行业的内账会计,现在找了一家代账公司要做2-300家的账,要试岗5天,一天40,还是去培训班继续学习,跟着学员做案例,但是学费很贵,但是机构说后期会推荐学员就业,可信吗,我该怎么进行我的职业规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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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第四小题 股票的内部收益率怎么不是0.8/(10.5-0.5)+2% 筹资费用怎么没有减掉?
员工在车间受伤了,小伤,去医院治疗后,开局了个人名称治疗费用的发票,这个账务如何合规处理。
老师,事业单位上年的项目款没有使用完,本年产生资金结余,这部分款可以冲支出不
老师,我们公司的房产是自建的性质,然后门面进行对外出租,比如这个月收到了房租,但是我们给他几个月的免租期,假如免税期是六个月,六个月之后我再开票这样是合理的吗?
@董孝彬老师你好,提问,非货币性呢,和债务重组
老师,法人转对公,以往来,借款。投资款,那个比较好,投资款是不是不能超过注册资金
老师好,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有链接吗,我没有找到这条
还安置成本通常应冲减土地成本。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应以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减去因受让该宗土地政府以各种形式支付给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后予以确认。这句话是这个条例哪一条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链接: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812166/200905/c1188962/content.html 你提到的内容不直接出自该规程,核心依据是《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地价款及相关费用构成),实践中按配比原则,政府给予的经济利益需从土地成本中扣除。
老师,土地转让权,除啦招拍挂土地成本,后期规划设计,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可否计入土地成本,差额计算
后期规划设计费、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均不计入土地成本,不能用于土地转让差额计算: 规划设计费属于 “前期工程费”,计入开发成本; 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计入 “税金及附加”,在土地增值税中通过 “房地产开发费用” 或 “相关税金” 扣除,不纳入土地成本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