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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讲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确定收入时间吗?

2025-07-29 17: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7-29 1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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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7-29 17:5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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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实操中,一般就是按开票或者按实际转移风险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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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主要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定,具体如下: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合同或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设备等,为收到预收款或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收到代销清单、收取部分货款或满180天的较早者。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销售商品收入: 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且收入金额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不同销售方式的确认时点: 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预收款: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安装检验完毕或购买方接受商品时确认收入。 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分期收款销售: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根据劳务完成进度确认收入
2025-02-28
https://www.docin.com/touch_new/preview_new.do?id=2568576453 看看这里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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