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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具体金额按照土地、房屋的不同情况而定: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老师,第3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是不是不包括在第3条里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老师,第3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是不是不包括在第3条里
3.2020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20000万元,取得10年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日,甲公司将其出租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4000万元,会计上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1年1月1日,鉴于该土地使用权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将其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已知202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1600万元,假设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按10年平均摊销。(1)计算2020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2)计算2021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
3.2020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20000万元,取得10年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日,甲公司将其出租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4000万元,会计上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1年1月1日,鉴于该土地使用权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将其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已知202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1600万元,假设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按10年平均摊销。(1)计算2020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2)计算2021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
3.2020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20000万元,取得10年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日,甲公司将其出租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4000万元,会计上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1年1月1日,鉴于该土地使用权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将其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已知202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1600万元,假设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按10年平均摊销。(1)计算2020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2)计算2021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是全部题目
你好老师新开的账户怎么登录不上呢?怎么登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通常采用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
老师好,我们是8月1日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8月份之前员工出差的火车票在我的未勾选平台里也有,之前的那些可以勾选吗?
老师,食品证变更法人需要去门店线下审核吗?
2024年以个人代开了一张劳务费发票给公司,未交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先做个人经营所得吗
老师,我是山西在大厅实名认证的办税员。老板有一家河南的公司,能在海南电子税务局添加办税员吗?
2024年收到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对方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处理
总账和全盘有什么不同
一项长期待摊费用,2024年12月这个原值减去减值准备减去累计摊销已经等于0,但是25年为什么还会有摊销额?
我公司欠一个体户款项,但这个个体户注销了,银行对公户也注销了,我公司可以还款给这个个体户的法人个人账户吗?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您好,1. 税务局会核定租金价格交税,如果租金比市场价低太多(比如低30%以上)且无正当理由。2. 房产税按核定租金的12%交(个人出租住房2%-4%),土地使用税按面积交。3. 2025年9月起租房必须备案,不备案最高罚10万。4. 个人出租月租金10万以下交4%税,10万以上加交1.5%增值税。
公司租公司房子,这种情况怎么备案呀老师,有没有税收文件
您好,公司租公司房子需要先在住建部门办理租赁备案(2025年9月起强制要求),要带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和房产证去办理,或者在网上申请。税务方面必须按市场价收租金并开发票,如果租金太低税务局会按市场价调整,出租方要交12%房产税和增值税(一般9%或简易5%),承租方要拿发票才能抵税。关联交易金额超过500万还要准备额外材料说明合理性。不备案最高罚10万,建议按市场价签合同并按时备案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