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法定继承人继承免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予行为,应征收契税。
2020年4月税务机关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如下(1)2018年6月以10000万元购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并缴纳契(2)自2018年7月起,对受让土地进行项目开发,发生开发成本管理费用 400 万元, 销售费用 600 万元,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900万元,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450万元。(3)2020年3月该项台实现全部销售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AC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 5% 不考虑土地价款销售额的因素;该项目未预缴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表求,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需要缴纳的契税(3分)(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金额(3分) (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3分)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4分) (5)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的增值率(3分)(6)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4分)
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具体金额按照土地、房屋的不同情况而定: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老师,第3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是不是不包括在第3条里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老师,第3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是不是不包括在第3条里
地下车库不计容,相应不分摊土地成本,其中的土地成本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问题:1.这里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否包括从私人手中购买的土地价款?是否包括与“购买土地相关”的价格调节基金、契税、印花税、地块权属调查费、土地转让服务费、土地登记费和土地评估费? 2.这里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否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回迁房视同销售的土地成本、林木青苗补偿款?判断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老师您好!本人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内有拆迁补偿的分三种方式实物补偿,货币补偿,实物加货币。 问题1:契税的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中(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从这个条款中是否可以得出实物交换,按差额征税,房地产企业在承受时和被拆迁人在办理不动产证时;货币安置,按全额征收契税(理解为有支付才交税)。 问题2:拆迁费用中涉及的增值税。是否在交契税的时候可以抵减销项税额;增值税是在交了契税之后嘛。货币安置可以抵减销项税额,实物安置不可以抵减销项税额。 问题3;发票是全额开具还是差额开具,开票金额是按什么价格,备注栏需要备注哪些内容。
分公司因资质原因挂靠在总公司,现分公司需要支付标书费用500元,分公司已把钱支付到总公司,现第三方开具发票给总公司,总公司账务如何处理
老师,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为什么股权的计税基础不能用非货币性资产的售价一次性确认而要逐年调整
你好,袁工有退税的,单位会计可以帮办?怎么操作?
老师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都是自动生成的吗
法人转款到公账可以做无票收入吗?
老师:应付账款贷方有90多万,是因为这家供应商名下有好几家公司,付款和开票不一致造成的。还有就是我们是去年刚成立的有原来的公司搬迁。原来老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新成立的公司名称也换了,与原来不相干。但供应商还是以前的供应商,所以发票和付款弄的乱七八糟的。现供应商想平账。他说私户汇我们私户上,然后我们从公户上汇款给他们公司。其实我们是不欠钱的。这样操作不太妥当。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当然,这么多金额不是一下子汇入个人卡上。怎么样能平账。。如果可以这样操作的话,把个人卡上的钱转入公户上,以什么名义转比较好
老师,您好,一个表格里有不同项目的重复项,怎么把这些不同项目的重复项分类汇总出来
老师,转股按什么交个税,比如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12万,实收资本100万,转走股东占20%
老师,以个人名义向别的公司代开了服务费发票,大概金额4500元,代开时都缴纳哪些税种?个人所得税缴纳多少钱?
老师,集体经济专项资金要不要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