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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商业物业公司,从商户那里收取电费1元/度,按电业局公布价0.7缴纳13%增值税,剩余0.3按维护服务费6%缴纳增值税,在税法上有没有什么问题?

2025-08-12 17: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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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7:20

可以按照原价代收电费 多出来的按照服务费 税务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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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66 追问 2025-08-12 17:22

税务说我们是售电给商户的同时收取了服务费,属于混合销售,都要按13%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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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66 追问 2025-08-12 17:26

这个有适用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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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12 17:35

这个没有明文规定 税务局如果判别为混合销售的 就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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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66 追问 2025-08-12 23:44

那这个判定应该是有依据的吧,啥情况下适用13%,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维修服务费适用6%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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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13 09:36

其实16年36号文件以后,混合销售和兼营一直没给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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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13 09:36

您单位也可以使用差额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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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原价代收电费 多出来的按照服务费 税务没有风险
2025-08-12
未拆分进项税致成本虚增,收入未价税分离、冲收入提税不合规 2. 修正分录(平价11300元) 付电费:借其他业务成本10000、应交税费-进项1300 贷银行存款11300 收电费:借其他应收款11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费-销项1300 回款:借银行存款11300 贷其他应收款11300 增值税:销项抵进项,无需额外缴税 3. 补账:先红字冲原全额入成本分录,再补正确分录,跨期调损益即可
2026-01-14
1.对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管理用房屋进行装修 借:长期待摊费用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7000 工程间接费用 3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1.为小区业主和租户代缴电力公司电费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电费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借:银行存款 15000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电费 15000 手续费收入:15000 x 3% = 450元 借:银行存款 45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50 1.承接小区道路维修业务 借:银行存款 9000 贷:预收账款——业主委员会 9000 工程完工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业主委员会 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442.74(12000/(1%2B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57.26(12000/(1%2B6%)x6%) 1.本月经营收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增值税:70000 x 6% = 42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00 x 7% = 294元教育费附加:4200 x 3% = 126元借:银行存款 4422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00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94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26借:税金及附加 318(294%2B126)贷:银行存款 318
2023-11-07
首先,我们需要确认的是,由于此问题中涉及到的业务比较复杂,我们需要根据每一种业务情况分别编制会计分录。以下是针对每一笔业务编制的会计分录: 对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管理用房屋进行装修 借:长期待摊费用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借:长期待摊费用 7000 贷:银行存款 7000 借:长期待摊费用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为小区业主和租户代缴电力公司电费 借:其他应收款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借:银行存款 1500 贷:其他应收款 1500 (15000 * 3%) 承接小区道路的维修业务 借:银行存款 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439.46 (12000 / (1%2B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60.54 (12000 / (1%2B6%) * 6%)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00 贷:银行存款 9000 本月经营收入共计70000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借:银行存款 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6666.67 (70000 / (1%2B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333.33 (70000 / (1%2B6%) * 6%)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48.82 (6666.67 * 7% %2B 3333.33 * 3%)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66.57 (6666.67 * 7%)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2.25 (3333.33 * 3%)
2023-11-07
您好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选择对应的简易计征率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根据自己开具的发票票种类型进行对应的选择)中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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