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基本正确: 若按常规,需等明年 1 月调整社保基数; 8 月调整需补缴 1-7 月基数差额,可能产生滞纳金; 8 月离职、9 月重新入职,理论上 9 月可按新基数缴纳,但需注意衔接和单位配合问题。

1、 刘女士2019年10月23日在一家制衣厂上班做文员,并签劳动合同至今2020年8月31号,日薪,按每月28天3000元,每月获车间员工工资补助300元,每月28天满勤后及最高补助伙食180元,每天上班时间8小时,晚上加班2-3小时,8元每小时,直到现在未买社保。以上情况刘女士觉得不合理,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合同内容自己没详细看,厂里也没有还给自己一份,觉得合同里的内容都是利于厂里的,没有利于劳动者的一面,虽然是日薪,但是做两个月才发一个月工资,即每月底发上月的工资,由于工作需要,厂里要求每天晚上都要加班,除星期天不用加班,并强迫签了8元每小时的合同,国家法定日不忙就放假,按平时上班的日薪补助,不放假上班也只按平时日薪支付,多补法定假日的那天,星期六星期天中跟平时日薪一样,没有过多的补助,做满3个月后才可申请买社保,厂里有通知需要买社保就写申请购买社保单,刘女士没有申请购买,但厂里也没有签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合同。现在,刘女士想换个不用加班的工作,鉴于以上情况,刘女士有些苦恼,是否需要提前向厂里辞职,能不能向有关劳动部门要求厂里给予补偿,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补偿,能补偿哪些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报完税,下载完税证明,这个完税证明是申报表吗?还是单独的那种证明?在电子税务局下载吗 问题二,对于8月进项之前5月已经认证了,8月又做了一遍进项,9月账务怎么处理 问题三,销项票,有一张是作废的发票,可是他们还是做了应收,和收入,还有销项税额,这个9月如何调整 问题四,供应商8月有让我们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信息表,这个我报8月税是已填入红字发票信息表那里,税额已转出,但是这个红字发票我没见到,这个红字发票我方需要不?入账的时候正常是8月份怎么做?9月调整怎么做啊 问题五,8月暂估收入没有扣除税额,增值税未开票收入这里我按8月没扣除税额的收入报的(这边要求和账上数据一致),那么9月账务怎么调整啊? 上面问题比较多,麻烦老师了,能否说详细点的会计科目啊非常感谢
我单位发到的工资是次月发上月的,社保是当月缴纳,住房公积金跟着工资走(次月缴上月),想提问:住房公积金会出现年底12月份分两次把11月和12月的住房公积金发放,核定的月份就出现跨年(次年1月发的上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这个会对做账有影响吗?同时,想在次年的1月做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但是1月之前已出现核定了,不能在1月按照新的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个要如何处理呢?
老师您好,我们是小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总共多记了23万的管理成本(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现在需要把这部分金额转出,并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问题1:我2022年还没有结账,用未来适用法,是不是可以直接在2022年12月份把这部分金额一次性转出?具体分录应该怎么录呢?问题2:录完分录之后,还需要去系统里更正2021年的企业所得税报表和财务报表吗?2021年亏损7万,如果调整完这23万,应该是盈利16万,那么就需要补缴4000元的企业所得税。可是如果直接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报表把管理成本减少23万的话,2022年的数据也会有影响,这不就等同于我多调整了一次吗?但是如果不调整2021年的报表,2022年亏损30万,就算去掉这23万的成本,2022年依然还是亏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那需要补缴的4000元怎么体现呢?谢谢!
请问一下老师,现在社保需要补缴7-11月份社保基数调整的差额,可是有2个员工12月31日离职了,请问如果他愿意配合补回个人部分,单位就必须给他交吗,那单位那部分社保可以做入费用吗(不需要所得税调增吧),因为现在人员已经离职,我不清楚是不是可以合理合规他的社保做公司费用
问下,现在跟着之前的课程学筹建期的会计凭证,这是要同步做帐在送的软件里吗?
老师,建筑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还是需要缴纳2%增值税嘛
金属制品增值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所得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总分公司性质,目前公司业务都在分公司,总公司不产生业务,但总分公司都需要申报增值税报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目前企业所得税报表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没有办理汇总手续,那么总公司增值税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填零还是要跟着分公司一样的数据填报。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金税四期各项财务数据比例是多少?什么比例范围内不回去预警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
刚入职一家一般纳税人工厂,需要老师指导一下做账和报税流程,新工厂1月份做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