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发票还能退回去重新开吗?如果不能的话。承租方开给出租方,即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然后按月分摊,最低分摊3年,分摊到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其他业务成本里面。
2.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租人不需安装的全新设备一台且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大型制造设备。(2)租赁期开始日:2023年1月1日。(3)租赁期:2023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共4年(4)租金支付方式:每年年末支付租金50万元(5)租赁期满时该设备的资产余值为60万元,其中由甲公司的担保的余值为30万元,担保公司担保的余值为20万元。预计租赁期满时,该资产公允价值为50万。(6)租赁内含利率为5%。(7)乙公司为该租赁发生初始直接费用5.477万元,其他条件如下:(1)该设备在2023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180万元,账面价值为170万元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2)承租人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3)2026年12月31日A企业将该资产交回B租赁公司要求:作出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关租赁的第一年,第二年的账务处理,
怎么写会计分录?,(13)5月12日,企业上月销售的一台C型号设备因质量问题被退回,价款100000元、增值税款13000元,对方企业已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退。●(14)5月14日,为了支援西藏建设,将一台不含税市场价为250,000元的大型设备无偿捐赠给了西藏某企业,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成本为200000万元。●(15)5月17日,机修车间对外提供修理服务,收取修理费46800元,开具了普通发票。●(16)5月17日,对外出租自己的一套生产设备,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3个月,一次性收取全部不含税租金收入27000元。●(17)5月18日,销售给金源机电经营部E型号设备5台,每台不含税价款32000元,并承诺如果对方在10天内付款,就给予其5%的折扣。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已发出。22日,收到对方支付的款项(价税合计)171760元。(18)5月19日,进口生产用机床一台,到岸价200000元,已纳进口关税20000元,已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已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将机床从海关运回,支付不含税运费4000元,取得货运企业增值税专发票
2、2023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管理用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期为5年,自2023年1月1日起,每年年末支付租赁10万元,2027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设备返还给出租方。(2)在租赁开始日,乙公司确定租赁内含利率为5%。(3)乙公司预计租赁期届满时该租赁设备的公允价值为40万元,其中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为6万元,担保公司向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为4万元。(4)该设备在2023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4万元,账面价值为70万元,使用寿命为6年。(5)甲公司发生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1万元,乙公司发生租赁相关初始直接费用0.635万元,均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已知(P/A,5%,5)=4.3295,(P/F,5%,5)=0.7835,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计算2023年1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编制相关会计分录。(2)计算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编制支付租金和确认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3)计算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我公司在7月与卖方公司协商购入固定资产,实际在7月已收到固定资产并在当月出租给另一公司,但因各种原因11月卖方公司才与我方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我公司11月支付货款并收票,在此之前未做任何账务处理,请问这种情况下 我公司固定资产应何时入账?,折旧应从几月计提?。7月就开始出租该设备了,但是与承租方也未签订合同 未收取租赁费。那11月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后 是否应该补计7-10月的租赁费?
2.(20分)承租人甲公司就某生产线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次租赁生产线的租赁时间为2X19年1月1日至2X21年12月31日,共计3年,并且甲公司就该项租赁资产有3年的续租选择权。相关信息如下:(1)每年的不含税税金为1000000元,如行使续租选择权,续租期间每年租金为800000元,租金每年年末支付:(2)为取得读#项租赁合同所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100000元:(3)乙公司补偿承租方佣金50000元(4)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经评估决定在初始租货期满后不行使续租权;(5)租赁期内,甲公司确定租赁内含利率为8%:(6)该生产线为全新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租入后被生产车间用来生产设备:(7)2×20年1月1日,乙公司计量的该生产线的公允价值为2300000元;(8)2X20年和2X21年两年,甲公司每年按该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一微波炉的年销售收入的1%向乙公司支付经营分享收入。要求: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请分析甲公司相关的的会计处理。(1)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甲公司计提租赁资产折旧会计处理(2)2×20年1月1日租赁资产资产发生减
开办费,和工本费,都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行吗
应付账款可以抵成本吗?对方开了发票我们还没付
老师,酒店前厅销售商品按多少税率算呢
朴老师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开了3%的劳务费,现在老板要升为一般纳税人,又要开3%的劳务费,又要开13%的材料款,这种可以吗,我要怎么要才知道,可以做简易计税
请问老师,固定资产以旧换新,旧空调置换400元,新空调补价1400元,旧空调需要开增值税发票吗
老师,请问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社保部分应该是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吧?
老师,就是我们有个与景区合作Npc项目用A营业执照,还有一个是在景区卖饮料 零食用得是B营业执照。然后应该A公司买的帐篷,但是开成了购买方是B公司买帐篷了4万。但是B公司也可以用这个帐篷。可是A公司就需要找成本费用票,他找的是B公司的零食 水 ,购买方写的是A公司,我做了A公司福利费。这样是不是 不合理。
公司有建筑工程的经营范围。现在想开这种发票,听财务说需要有许可证才能开。没有许可证可以开吗
你好。公司是5月份成立的,6月份的工资是通过劳务派遣平台发薪的,公司对公转给劳务派遣公司,这次支出怎么做分录,这个工资,需要在自然人税收系统里面申报吗?
老师,你好,开销售产品ABCD发票出去,没那么多进项ABCD发票回来,要交很多增值税,有其他办法吗?
承租方能不能给你们开发票? 是你们给对方开租金的,对方给你开维修的。如果你冲减你的租金收入的话,这种有风险,少交了税款。
承租方大概不能给我们开票,可以双方协商将赔偿款作为租赁价格折让,然后我们冲红原发票,按照冲减赔偿后重新开票吗?是不是还会因为少交税有风险
对的是的,你冲减的收入就有这个风险
或者把赔偿款作为单独的业务处理,这个赔偿款是不是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可以不开票,做到营业外支出吗?(但合同中约定了维修费和耽误生产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可以作为单独业务吗)
对的,可以这么做的。
那需要什么资料呢?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其实总共8万元呢?是否需要提前跟税务方面沟通?
那你这个赔偿款在合同里面得出一个补充协议,具体的赔偿什么 不需要跟税务沟通,自己留存好了资料就行。
合同里有关于出租方24小不维修,承租方可以自行使用备用设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的条款。这个可以作为合法的依据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另外除了这个,还由于设备本身的原因,承租方更换了轮胎,费用也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也想设备供应商索赔了,出租方给承租方承担的这个更换轮胎费,可以合理扣除吗
上一个问题不可以吗?这不属于价外费用吧?这又不是我们向承租方收的费用,是我们赔偿给他的
维修索赔不行违约你们能做吗 这额就是作假的了
违约肯定不算,但是对方维修索赔,我们按合同支付赔偿,属于价外费用吗?
给他们造成了损失这种赔偿可以 但是你在合同里面写你们维修作为赔偿这个不行,本来就维修费就应该你承担
我说的不准确,但合同约定因无法及时给承租方提供备用设备,承租方自行找其他设备使用了,出租方按每天每台800元的限额来承担这个费用, 租期内这样的费用合计5万元,最后协商出租方给承租方4万元,这个4万元作为赔偿单独记营业外支出吗?不需要发票是吧
业务没有发生吗?没有的话可以
啥意思 有点离题了,这就是真的业务呀,
业务没有发生赔偿款做营业外支出不需要有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业务已经发生了赔偿款,需要开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我没说业务不真实
业务已经发生了,现在双发协商了赔偿款,还没有支付,这个赔偿款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吧?需要开票吗?
是的 对的需要开票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