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的 需要交房产税
老师,我们现在是工程总包方,现在把劳务分出去,甲方要求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并且要提供农民工工资流水,我准备这样操作,可以吗:农民工工资班组长定好后,交给我,然后我直接打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同时要求班组长去代开劳务发票,这样我是不是就不涉及到社保和申报农民工这块的个税问题了呢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0年12月份,该公司发生与职工薪酬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1)25日,分配当月职工工资1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7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0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15万元,销售部门人员工资5万元。(2)25日,按照规定标准计算该公司12月份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30.5万元(注: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共计20万元,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共计10.5万元),其中生产工人21.35万元,车间管理人员3.05万元,行政管理人员4.575万元,销售人员1.525万元。(3)29日,通过银行发放职工工资,同时代扣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12月份社会保险费11万元、廉租房房租5万元。(4)30日,通过银行分别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廉租房管理中心缴纳12月份社会保险费、廉租房房租。【要求】根据上述业务逐笔编制会计分录。(注: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必要明细)
老师好,职工医保断缴一个月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备考注会我有东奥的电子题库和会计学堂的电子题库,刷哪个电子题库好呢
老师我们2025年的出口报关单都没有在税局里开销售发票,可以现在一起把今年7单报关单的金额都开在8月份么
老师,剩余剩余长投追溯调整,提取盈余公积是内部一增一减,不用调整长投吧?
老师,请教一下,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联报现在可以调整吗?
老师,外贸企业免退,因进项发票不合规开的加工费发票,2024年出口的现在还没办退税,但当时已做增值税零税率申报但账面未记收入,且对应进项发票已经勾选抵扣了,那现在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同时补记收入还是说转内销按13点来交增值税?谢谢。
请问:租赁负债初始确认金额,和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有啥区别?
老师,我们公司是新公司,刚做一般贸易出口,我们买了台大设备,需要几个货柜来装柜,我们公司没有那么大的场地来装柜,可以直接在供应商工厂地址装柜再运到港口吗?这样合规吗?会影响我们退税吗?跟客户签的是FOB交易,
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减资,需要交税吗?
请问一下老师我们是做金属类,五金销售,她这个营业执照的,项目,我们可以给他开票?我都看不出来她跟金属类有相关
老师,如果房屋是供销社自用是不是不交房产税,只出租部分交吗,是按什么来交的
有减免 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三、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租赁协议、房产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老师,就是租给大型商场的,这是不是要交房产税,是什么要按租金来交房产税。供销社现在就靠租金养活职工发工资,还要交房产税吗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交 按租金 小规模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半,按照6%
比如房产是400平,是都要交房产税还是出租的部分交
出租的那一部分按照不含增值税的租金× 6%,这是小规模或小型微利企业的
老师如果出租给个人税率都是一样的吗
对的是的是一样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