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释2025年12号文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访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会发布其出台的司法解释等相关文件。你可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在网站的搜索功能中输入“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或“法释2025年12号文”进行搜索,即可找到相关内容。 利用法律数据库:如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专业法律数据库,它们收录了丰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你可以通过这些数据库的检索功能,输入相关关键词来查询法释2025年12号文的具体内容。 关注权威法律媒体或平台:一些权威的法律媒体、法律资讯平台会及时报道和解读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如《人民法院报》等,你可以通过这些媒体或平台获取相关信息。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关于财税2018年46号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入固定资产在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红领巾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老师现在我针对这个政策咨询3个问题:1、如果我们在2019年度购买了一辆汽车,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时候按月计提折旧,2020年进行了正常的汇算清缴,想问下剩余的金额可否在2021年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2、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一致的情况 下,可否选择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不一致的情况下,在做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写表格。
老师,实际工作中,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是跟实际工资有区别的,按照填报要求基数乘以相应的比例等于实际缴费的社保,可是21年度江苏省基数调整,比例也调整,我这该如何填写呢? 是把21年1月至12月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相加累计数,对吗?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那我就去社保缴费明细,1-12月实际缴款多少就填多少? 实缴不等于基数×比例,这有没有关系?
2020年12月1日,查账人员在审查B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时,发现一笔上年结转的应收王一的暂借差旅费5000元,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借款时间是2019年1月20日,凭证为现金付#20号,金额为5000元,凭证记录显示为暂借王一桂林差旅费,并有部门领导的签字。查账人员询问会计主管时,会计主管以忘记此事为由解释,在徐闻部门负责人时,反馈并没有派王一去桂林出差,并核对了笔记,与该部门领导的签字有差异。经再次与会计主管核实,王一与会计主管是亲戚关系,最后关平承认借用公款5000元用于个人开办的小超市。处理:公司要求王一返还挪用的5000元,并处罚1000元。 应如何做会计调整分录?
老师,我之前在上一家单位干了12年,于今年6月份解除劳动合同,同年7.8.9月份领取失业金,9月15号又入职一家新公司,缴了10月份的社保,今天10月23号公司违法解除,我咨询了新入职一家公司要交纳社保一年以上才可以领取失业金,而这家新公司只交纳了一个月,请问我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你好老师,我单位一员工8月份刚生产完,他想咨询关于生育津贴的如何操作。 我问了一下朋友说是登录我们报社保的网厅,登录个人账号,填写申报,然后我作为单位审核就可以了。 但是我用个人号试了一下,没看到可以申报的地方,只看到可以查询生育津贴的地方呢。到底怎么操作呢这个
判断题 企业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作出后,若以后不符合相关条件,可撤销原指定,再重新划分为其他类金融资产。( ) A.正确 B.错误 B,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老师,这个不是其他债权投资吗?可以重分类其他金融资产
购买别人旧设备,对方无法提供发票,钱要打到他个人账户,是否可以从公账上转出,正确的应该如何操作?
你好老师,通过QQ邮箱可以给163邮箱发文件吗
请问投资收益怎么交税
老师你好,请问劳务公司能开一个点的专票吗?
银行存款明细账在哪个模块打印?可以不打印装订吗?
个体户工商2009年注销了,然后税务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注销,当时老板以为工商注销税务也自然注销。现在有一年定税,定期定额征收,这一笔需要交税,产生滞纳金。这个要怎么处理,滞纳金加本金也比较多
公司现在是一般纳税人,以前小规模纳税人的时候收到的专票现在能抵吗?
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是分开装订好,还是订一本
老师,社保、医保缴费基数,是按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那新入职第一年第一个月第一次领工资,缴费基数按应发作为缴费基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