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 2、会计上做账不改变,仍旧按月计提折旧 3、享受一次性扣除都是要填表格的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关于财税2018年46号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入固定资产在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红领巾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老师现在我针对这个政策咨询3个问题:1、如果我们在2019年度购买了一辆汽车,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时候按月计提折旧,2020年进行了正常的汇算清缴,想问下剩余的金额可否在2021年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2、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一致的情况 下,可否选择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不一致的情况下,在做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写表格。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就账务处理方法我在网上查过,基本分为三种说法:一是,一次性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二是,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一次提足折旧;三是,按正常的固定资产购进处理,购进时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按月计提折旧,年终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这三种方法倾向于哪一种账务处理方法?
请教您一个问题: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实务中,会计入账,是否还是应按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好折旧方法后,如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呢?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老师政府基金预算单位的银行利息,要交财政嘛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25年成本数据要在26年3月才能弄出来,成本发票要在26年才开,25年的成本款也是在26年付的,这样的话,这张26年开的成本发票可以在25年税前扣除?
分包方包工包料 包一部分辅材 大部分是劳务 这种开劳务费发票还是工程服务
建筑公司 成本发票里面必须是材料占比最大么 我们是工程公司基本上成本发票都是劳务费 这样合理吗
家纺类,只有人工裁剪,包装类的加工,那税负率大概多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对公户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木材公司,从农民手上收购木材然后销售出去,收到农民代开的木材发票,这个能抵多少个点的增值税呢?企业所得税怎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