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计税方式(适用 9% 税率) 正确公式: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 含税销售收入 - 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中: 增值税销项税额 =(含税销售收入 - 可扣除土地价款 ÷1.09)×9% 推导后等价于:应税收入 =(含税销售收入 %2B 可扣除土地价款 ×9%÷1.09) (你的公式中 “累计已扣减土地价款” 未做价税分离,且计算逻辑颠倒,导致结果偏差) 2. 简易计税方式(适用 5% 征收率) 公式: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 含税销售收入 ÷1.05 (直接按含税收入价税分离,无土地价款扣减影响)
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扣了土地价款之后再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其销售收入是不含税收入吗
老师,增值税税负率就是本年累计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收入,这当中的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吗,包含其他业务收入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 算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时 为什么只能用转让房地产的含税收入-增值税销项 用含税收入-土地价款/1+9% *9% 这样算的不对呢?
老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计算收入(含税)要减去土地的钱呢,就像昨天那道题,我之前一直做的题目都是直接除以1.09就是不含税了。为什么有的题目减去增值税的时候就要扣除土地的钱
老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不含增值税收入时,可不可以用含税收入➗(1➕5%)
当年报关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在当年开票吗?
大陆生产的苹果手机需要交关税吗
老师您好!问下一个建筑工程324万,材料成本大学67%,农民工工资30%,农民工工资以工资发放还是要以农民工专户发放啊!
小微企业年收入不超过300万,是指从1月份到12月份还是循环的比如7月份到次年6月份属于一年
我现在我的核算理解是:所有核算都是按会计周期自然日7/1到7/31日来核算,导所有辅助核算的数据都是按自然日导7月1/到7/31日的明细表来核算,6/26到6/31日的做暂估入库,然后总账做冲销暂估和正式入账的调整分录。我现在也可以理解为总账委外这加工费847837.08元就是7/1到7/31日的委外入库加工费,对于6/26-6/30期间的收货(属于上一个采购周期但在本月物理入库),在6月30日做暂估入库,将其成本计入6月材料成本或委外加工费成本。老师是这意思吗?
今明考中级会计吗吗吗老师
想问下图片上画圈的资料没有了吗,怎么一直打不开,准备备考2026的注会,想买点资料开始听课了,但是这个资料怎么都无法打开,请尽快处理
老师这道题应纳增值税的解析没看懂?
老师这道题应纳增值税的解析没看懂?
请问个人开过来的普票,阳山水蜜桃5000元,税务局显示票面税额是0,有效抵扣税额是450元,能抵扣吗?
一般计税方式下,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扣除地价)/1.09,换算一下就是: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1.09+已扣除地价款。 为啥我要换算呢?是因为含税收入在报表中不能直接提取,这样我提取增值税报表中的累计销售收入(也就是不含税收入)✘1.09+已扣除地价款就是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中的含税收入。 这么换算哪里有问题呢?
1.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是“(含税收入-地价)/1.09”(先减后除),你反推用“先乘后加”,公式不成立,数据变化就会算错。 2. 收入口径错: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是实际全部含税收款,而你用的增值税不含税收入仅对应“含税收入-地价”的拆分部分,反推结果偏离真实收款额。
公式倒推怎么会错呢?
在一般计税方式下,增值税不含税收入 = (含税收入 - 扣除地价) ÷ 1.09(因为含税收入含9%增值税,÷1.09去掉税),反过来推算含税收入 = 不含税收入 × 1.09 + 扣除地价(因为你从增值税报表只能直接看到不含税收入,所以用它×1.09加上之前减掉的扣除地价,就能算回含增值税的总收入)。 因为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需要按“含税收入 - 销项税额”来定,而销项税额 = (含税收入 - 扣除地价) ÷ 1.09 × 9%(就是不含税收入×9%),所以最终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 你算出来的含税收入 - 销项税额(即:(不含税收入×1.09 + 扣除地价) - [(含税收入 - 扣除地价) ÷ 1.09 × 9%]),这样算是对的
这个是董孝斌老师回复我的
最终计算结果偶然正确(因公式推导中误差抵消),但逻辑路径错误,不建议这样操作。 本质上,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核心公式是 “含税收入 - 销项税额”,而你的推导虽最终结果可能与正确值一致(因“不含税收入×1.09 + 地价”反推的含税收入,再减去“不含税收入×9%”的销项税,会抵消反推误差),但中间“用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反推含税收入”的步骤无意义且易出错。 正确且简洁的做法是:直接用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 不含税收入 + 扣除地价 - 销项税额,无需绕路反推含税收入,既符合规则又避免逻辑错位。
突然想明白了,谢谢老师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必须给好评。 老师,再问个问题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计算中用的(含税收入-地价款)➗1.09,这里的含税收入可以直接认为是土地增值税的含税收入吗?
不能直接等同。土地增值税的含税收入是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经济利益,而增值税计算中(含税收入 - 地价款)÷1.09 的 “含税收入” 需先扣减地价款再换算,两者口径不同,土地增值税收入需按特定公式(如含税收入 - 对应销项税额)单独计算。
还有你刚才说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 不含税收入 + 扣除地价 - 销项税额 你这里的不含税收入是扣减土地价款计算出来的,还是直接用含税价款除以1.09计算出来的。扣除地价是除以1.09后计算出来的还是没除以1.09后计算出来的
在没扣除地价款之前增值税的含税收入应该等于土地增值税的含税收入吧
1. 第一个问题:可以认为是。增值税计算中“(含税收入-地价款)÷1.09”的“含税收入”,与土地增值税语境下的“含税收入”(即项目实际收取的全部含税价款)是同一口径,二者本质都是项目总含税收款额。 2. 第二个问题: 公式中的“不含税收入”:是扣减土地价款后计算的,即“(含税收入-地价款)÷1.09”(对应增值税报表中的不含税收入)。 公式中的“扣除地价”:是未除以1.09的原始地价款(即实际支付的土地总价款,非拆分后的不含税金额)。
我举个例子:清算期共取得价款100000元,可扣除地价款10000元。 那么增值税不含税收入为(100000-10000)/1.09=90000/1.09=82568.81 销项税额为82568.81✘9%=7431.19 那么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收入-计算出的销项税额, 这个土地增值税的含税收入是100000吗
是的,你案例中土地增值税的含税收入就是 100000元,与你取得的总价款口径一致。 按此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100000(含税收入)-7431.19(销项税额)=92568.81元,结果完全正确。 也可验证你之前提到的推导:不含税收入(82568.81)+扣除地价(10000)-销项税额(7431.19)=92568.81元,与直接计算结果一致,进一步说明“扣除地价”用原始金额、“不含税收入”用扣减地价后的拆分金额,是符合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