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稍等一下哦

老师,你好,我公司经营业务需要,2019年12月份发生业务15098284.35 元并有银行流水单,已在2020年1月征期申报2019年第四季度款项时申报无票收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与此同时因我司票份为每个月25份,不够开具合同所需发票金额,现在要补开2019年12月申报的收入;由于2019年12月时我司公司经营地址在变更,没有办下来租赁凭证,故2019年12月和1月申请超限量未通过;因怕中途有作废等发票,故现在才向贵局申请1650份发票补开2019年12月的收入,望贵局批准, 19年12月发生银行流水15098254.35,当时已经按无票收入申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当时租赁合同没有办下来,没有办法申请超限量,所以今年4月申请的1650份超限量补开19年12月份的收入,如果4月发票全部开对是没错的,关键是有一张开错了,已经跨月了,税款在12月份已领缴了,我现在可以红冲一张吗,税款的话转到那个月里,还是怎么办? 可以把我这张开废的税款,转到五月份吗?
老师,我公司5月收到4张住宿增值税发票,所属税务局稽查科来电,提示我们,对方单位未交税款,属于逃税,我公司不能享受相应增值税进项。当月进项税额转出。本月收到电子税务局风险提示信息,企业所得税—“跟票管”要求录入发票明细,该如何填写?据了解,该企业老板受伤入院,已停业,确实不能完成缴税。这种情况,我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需要纳税调增,是否有滞纳金或罚款?发票税前扣除该如何填写等?
老师好!平时实际业务中有平凡的客户对我们的,以及我们对供应商的各种扣款,如何做账务处理,平时业务或采购就给一张扣款单给我。针对客户,有时开了红冲发票,有时客户不允许就未开红票,直接被扣款;供应商也同样,有的供应根据扣款减去开票金额或红冲,有的供应商可能未红冲也未减去开票金额。 之前我都是简单的放在营业外收/支里面,冲对应的应收和应付,但总觉得不太合适。与企业所得税里面的营业外收/支明细科目不好对应, 不知道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支出明细表中圈出的这两项主要填写什么内容,是否可放这种对供应商扣款收入和被客户扣款支出
外贸公司5月出口一批货物(已做暂估入库),6月收入待确认,未收汇,已开出口发票,但6月进项票未收到,同时6月支付了货款,对方7月1号给我们开了进项票, 确认收入需要结转成本, 我是冲销暂估后,直接做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还是需要继续暂估,等七月再重做呢? 因为7月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那我6月还需要做以下这笔分录吗?或许有更优的选择? 货物出口后,根据退税率,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你好老师,我们公司出口一批货物报关日期是9月份,当时销售部没有及时发来报关单,我现在需要填写9月增值税税申报表,我报无票收入,我等到2025年1月份再认证我的进项票,我现在2024年12把发票开出来,我等到2025年1月申报12月的增值税申报表时在再无票收入栏次里填写负数,可以吧,老师 还有就是,我2025年1月份申报12月的增值税申报表时,不会产生留底税额,留底税额是0,咱们讲课时不是说,期末留底税额跟免抵税额税小退谁,这怎么办,我都不用退税了是吗?后续我该怎么操作,老师麻烦你了。
老师好,我购买的实操课程和实操做帐都是长期有效的吗
公司发给客户的成品纸,由于一些原因造成部分纸不能用客户退货了,有退货数量也有退货金额,一般按什么去计算退纸率
老师 我想问一下,如果对道路进行路边沟泥沙清运、路面坑洼铺平、边坡垮塌清理属于什么业务
老师,我们有项目是3%的简易计税,是劳务分包,异地项目,需要在异地缴纳3%得增值税,有受到建筑服务的普通发票,之前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是收到的普票还是转票可以递减
老师好,经营所得申报是季报,那么季报和年报都需要先做计提吧,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谢谢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供应商开不了专票,只能开普票1%,可以用来当成本吗
老师,9月份单位申报社保缴纳,其中有医疗互助(个人部分)2470元,190*13人,但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个税里面没有显示有扣除个人应负担的这个大病保险,但是工资表里扣除了个人负担的部分,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上一个会计不干了,没交接,我也不明白,个人负担的医疗互助大病保险用不用在个税系统申报扣除
老师,我公司从抖音平台提现扣手续费6个点,是抖音平台给开发票给我们公司吧
老师,公司租地种,收到出租方打过来的粮食差价补贴如何入账?可以直接冲减租地的成本吗?
公司个税一直报的是零申报,现在筹建有了技术费,工资什么时候就不能做零申报了
好的老师
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未及时确认的自查报告 XX 税务局: 我公司(企业名称:[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具体税号])在接到贵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相关要求后,高度重视,立即对 2025 年 1 月 - 2025 年 6 月期间的出口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涵盖我公司 2025 年 1 月 1 日 -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所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情况,涉及的报关单、进项发票、涉税收入申报单、出口合同等资料均已按要求整理完毕(相关资料附后)。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经自查,我公司存在 2025 年 1 月 - 2025 年 6 月期间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收入未及时在出口日期当月确认的情况。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款项未收齐:部分出口业务的货款尚未全部收回,我公司对收入确认的时点存在错误理解,误以为需待款项完全收齐后才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未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中关于收入确认的时间要求(如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无论款项是否收齐,都应及时确认收入)执行。 进项发票获取滞后:因企业资金紧张,在采购环节无法及时支付款项,导致供应商未能及时为我公司开具进项发票。我公司错误地认为,进项发票未到位会影响成本核算,进而延迟了收入的确认,忽略了收入与成本应分别按照各自的确认条件进行处理,收入确认不应以进项发票的获取为前提。 四、整改措施 加强税收政策学习: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确保准确把握收入确认的时间节点和条件,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错误。 规范收入确认流程:建立健全出口业务收入确认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在出口业务发生后,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及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无论款项是否收齐、进项发票是否到位,都要严格遵循收入确认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 优化资金管理: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采购环节款项的及时支付,以保障进项发票的按时获取,同时也为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纳税申报提供资金支持。 五、整改结果 通过本次自查,我公司已明确错误所在,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要求,对 2025 年 1 月 - 2025 年 6 月期间未及时确认的出口业务收入进行了补充确认,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也已进行了自查申报(若有补缴情况,说明补缴金额及申报情况)。 六、附件 2025 年 1 月 - 2025 年 6 月出口业务报关单复印件; 2025 年 1 月 - 2025 年 6 月出口业务对应的进项发票复印件(已取得部分); 2025 年 1 月 - 2025 年 6 月出口业务涉税收入申报单; 2025 年 1 月 - 2025 年 6 月出口业务合同复印件。 我公司对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工作,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纳税义务。 特此报告。 [公司名称] [日期]
非常感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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