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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企业正常经营一家塑料贸易企业,一般纳税人,后又注册一家新公司,部分销售在新公司过账(上月销售额700w左右),但新公司没有员工,也不发放工资,是不是在税务上来说不太好?建议什么样的策略?

2025-09-08 19:3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9-08 19:41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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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8 19:43

您好,从税务角度看,这种做法确实不太好,因为新公司没有员工和工资支出却有700万销售额,很容易被税务局怀疑是虚开发票或者转移利润的避税行为。建议你给新公司配备必要的员工,支付合理工资,建立真实的业务流程,确保业务真实存在;同时要规范财务核算,两家公司之间要有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完整的交易记录,不能只有收入没有成本;如果确实需要业务重组,最好制定详细的过渡计划并向税务局主动说明情况,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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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008 追问 2025-09-08 19:46

可以增加一名员工发放工资,那么发放多少金额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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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8 19:48

 您好,工资发放金额应当符合行业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当地同行业同岗位的薪资标准。对于塑料贸易企业,一般员工月薪可在4000-8000元之间,具体可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经验和当地薪资水平确定。如果员工是普通文员或基础业务人员,工资可以偏低一些;如果是负责核心业务的管理人员,工资应当相应提高。需要注意的是,工资要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700万销售额的公司只发一两千元工资明显不合理,但发放远高于行业水平的工资也会引起税务关注。保留完整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和绩效考核等资料,确保工资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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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设 C 公司但业务在**开展,存在工商(异地经营未备案)、税务(申报不合规)、法律管辖争议等风险。 可通过 C 公司在**设分公司解决:分公司需办本地营业执照,增值税可在**单独申报;企业所得税一般需汇总纳税(特殊规定除外)。此举能规范开票和纳税,降低合规风险。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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