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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想在上海设立非独立核算分公司,1如何做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需要汇总申报,汇算清缴总公司应该要纳税,分公司暂不参与经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按比例分给分公司缴纳税款吗? 问题2:如果CEO是外国人,做法人会有什么风险

2025-09-1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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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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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04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纳税申报:增值税按实际业务,同县市可总公司汇总缴,不同则单独报;企业所得税总公司汇总缴,分公司暂不经营(无主体经营职能或新设当年),不按比例分摊缴税。 外国人做法人风险:需有有效居留许可 / 工作签证,否则可能被处罚;要合规缴税、遵守外汇规定,涉洗钱等会涉刑;可能因对国内法规不熟引发经营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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