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规定,需要合并汇算清缴的,如果分别独立汇算清缴,需要主管税务局批准。
老师好,有问题恳请老师帮助: 一、总公司设立分公司,对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税务局有什么要求?是否以企业的申请为准? 二、总公司向独立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发货,是否视为销售行为? 三、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上,税务是以分公司自己的销售额作为认定标准?总公司在小规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上以总公司自己的销售额为认定标准?不会把分公司销售额汇总后作为总公司的认定资格? 四、独立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问题 1、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增值税是不是各算各的? 2、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是核算和清缴自己的还是汇总到总公司来统一汇算清缴? 3、非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上是合并总分公司的销售额作为认定总公司的的资格的吗?增值税、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的缴纳是汇总后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 4、税务局对同区域的界定,以我是成都市举例如:总公司在成都武侯区,分公司在双流区这种情况,对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缴纳上有什么不同吗? 五、关于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注销。
总分公司。总公司将原来的两个车间成立为一个分公司,已进行税务登记但因未独立核算故没有单独申报纳税。分公司要在明年才独立核算,如果在分公司独立核算前总公司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转移给分公司,在分公司独立核算时,需要视同销售,缴纳税费吗??可以进行哪些纳税筹划吗?
老师,分公司独立核算,去年第一年成立,所得税在总公司汇总纳税,现在做汇算清缴,所有的数都是总公司加分公司的合计,去填写申报是吗?
老师请问: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独立核算、独立建账、独立开票、独立申报缴纳税费!请问:1.总、分公司是否可以各自按年收入不超过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核算增值税?2.2021年总、分公司分别申报的所得税!今年汇算清缴需要合并申报吗?3.总、分公司可以单独核算单独做汇算清缴吗?
请问同市不同区的总分公司之间调货,需要做购销处理吗?总分公司是单独建账,增值税单独申报,但是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申报的,这算是非独立核算吗?
公司成立3年,现在用财务软件还可以吗?需要录入之前的数据吗
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校验码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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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银行回单上收付款是同一个公司,开户行一个是建设银行,另一个是建行分行运管部核算中心,摘要写的收回贷款本息,请问这是什么,怎么做账呢
第1个问题呢?
你好!可以的,分公司可以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