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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企业税收优惠是什么

2025-09-17 14:3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9-17 14:41

增值税即征即退(最高达50%)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
具体内容:对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环节产生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具体比例分两类:
集中式光伏电站: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即征即退;
分布式光伏项目:实际税负超过5%的部分即征即退。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需纳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优惠周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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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17 14:41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所得税优惠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
适用场景:利用光伏电站产生的废弃物(如废旧电池板、逆变器等)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所得,可享受以下优惠:
减按90%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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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41 追问 2025-09-17 14:44

增值税报表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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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17 14:46

先正常申报,再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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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41 追问 2025-09-17 14:49

比如我开10万不含税发票,我有光伏板的进项6万不含税,我是按4万不含税交增值税吗?退税是退多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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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17 14:54

情形1:您属于「集中式光伏电站」
政策标准:实际税负率不得超过8%。
结果分析:您的实际税负率为5.2% < 8%,无需退税。
最终负担:全额缴纳0.52万元增值税。
情形2:您属于「分布式光伏项目」
政策标准:实际税负率不得超过5%。
结果分析:您的实际税负率为5.2% > 5%,可申请退还超额部分。
计算过程:
允许最高税负 = 10万元 × 5% = 0.5万元
应退税额 = 实际应纳税额 - 允许最高税负 = 0.52 - 0.5 = 0.02万元
最终负担:缴纳0.5万元,退还0.02万元,净支出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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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41 追问 2025-09-17 14:58

我们开的是太阳能发电卖给国家电网是上面哪一种,这个退税是一个月一算税负还是整年算,需要做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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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17 15:01

太阳能发电卖给国家电网是集中式光伏电站。要备案的,一般是整年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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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41 追问 2025-09-17 15:05

在哪备案,电子税务局吗?备案需要什么?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河北地区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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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17 15:07

这个需要问下当地税务局,我们这边是去窗口备案,这种政策一般是全国统一,如果你们这个符合这个条件,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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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最高达50%)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
具体内容:对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环节产生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具体比例分两类:
集中式光伏电站: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即征即退;
分布式光伏项目:实际税负超过5%的部分即征即退。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需纳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优惠周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5-09-17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已执行到期(目前没有延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 号)规定:“自2016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 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4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 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根据财税〔2008〕116号规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 务 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根据财税〔2012〕10号规定:“一、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2-04-25
您好。两个。  税政一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税政二   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06-01
你好; 有的;    《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81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若符合节能节水项目条件的话可以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企业所得税政策如下: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02-17
你好,是的,是需要交的。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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