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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多付工程款,挂入其他应收款,应缴财政款为0,现在收回上缴财政,怎么做账? 以前挂其他应收款分录是:借:国定资产8 其他应收款2 贷:在建工程10

2025-09-2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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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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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2:14

1. 收回多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贷:其他应收款 2 2. 上缴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款 2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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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283 追问 2025-09-25 23:01

那应缴财政款不就有余额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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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回多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贷:其他应收款 2 2. 上缴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款 2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2025-09-25
相反的就行,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应付款
2025-09-16
这个直接做相反的就行,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应付款
2025-09-16
你好,你现在是要做财务会计,还是预算会计
2025-09-16
首先,对于你所提供的分录,我并没有看到明显的错误。你的做账方式基本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不过,我想你可能还没有提及到“专项应付款”这个科目的使用。 “专项应付款”是一个特别的负债科目,用来核算政府部门拨入的具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当你收到这笔资金时,你会记入“专项应付款”的贷方,而在你使用这笔资金付出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你会记入“专项应付款”的借方。 关于你提到的上缴收益并给财政的环节,这个需要具体看你的业务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你上缴的是财政专项债的收益,可能不需要做额外的会计处理,因为这个上缴实际上是一种债务的偿还行为,不是经营活动的结果。 但是,如果你的上缴收益并非是财政专项债的收益,而是一种经营活动的收益,那么你需要把这部分收益记入到“其他业务收入”的借方,同时记入到“银行存款”的贷方。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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